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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加快振兴徐州老工业基地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加快振兴徐州老工业基地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
(苏政办发〔2008〕138号 2008年12月19日)


各市及徐州市所辖县(市)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关于贯彻落实加快振兴徐州老工业基地意见的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贯彻落实加快振兴徐州老工业基地意见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振兴徐州老工业基地的意见》(苏发〔2008〕19号,以下简称《意见》),现提出如下具体实施方案:

  一、从贯彻科学发展观、促进全省区域共同发展的高度,把贯彻落实《意见》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

  加快振兴徐州老工业基地,是省委、省政府从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对于进一步提升徐州区域性中心城市地位,促进苏北全面振兴,加快推进江苏“两个率先”,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意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分析徐州发展优势和当前面临困难的基础上,确立了“紧紧围绕‘加快振兴’这一目标,着力建设‘两大中心’、‘三大基地’、‘四大产业’”的发展定位,明确了加快振兴徐州老工业基地的主要任务、政策措施和工作要求,是江苏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全省区域共同发展的重要指导性文件。贯彻实施《意见》、振兴徐州老工业基地,时间紧、任务重,徐州市人民政府和省级机关相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意见》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意见》提出的各项任务和政策措施尽快落到实处,确保徐州老工业基地加快振兴的目标圆满完成。

  二、细化分解任务,明确职责分工

  (一)加快做强做大主导产业。

  1. 制定装备制造业、食品及农副产品加工业、能源产业、商贸物流旅游业四大主导产业发展规划并推进实施,尽快形成四个千亿元级产业。

  牵头单位:徐州市人民政府、省经贸委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农林厅、旅游局

  (二)大力发展高效特色农业。

  2. 制定特色蔬菜、优质果品、畜禽养殖等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基地建设和品牌农产品培育的发展规划并推进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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