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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物价局关于南漳县两河口水电站上网电价的意见

湖北省物价局关于南漳县两河口水电站上网电价的意见
(鄂价能交函[2008]129号)


武汉恒光电力投资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核定两河口水电站项目电价的请示》(恒电文[2008]50号)收悉。根据国家现行电价政策,在国家实行竞价上网之前,南漳县两河口水电站经营期上网电价不超过每千瓦时0.36元(含税)。该项目工程建设完成并确定上网后,再按国家电价政策批复正式上网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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