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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科技专著出版资金章程
*注:本篇法规已被修订,新法规名称为《上海科技专著出版资金章程》(发布日期:2006年1月 实施日期:2006年1月)

上海科技专著出版资金章程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贯彻落实“科教兴国”和“科教兴市”战略,更好地反映科学技术研究的水平,支持和鼓励上海的科技出版事业,促进科学研究,推动科学普及,弘扬科学精神,加快人才培养,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特建立“上海科技专著出版资金”(以下简称资金)。

  第二条 资金筹集

  资金由政府和社会各方面共同投入,在2000年至2004年的五年中,每年投入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作为年度出版资金;单列帐目,统一使用。资金来源主要有: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每年投入资金不少于50万元;上海市新闻出版局每年拨款50万元;争取其他部门资助拨款;国内外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赞助和个人捐赠;其他收入。

  第三条 管理机构

  由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新闻出版局、科技专家、科技出版界人士、赞助单位和捐赠个人代表组成“上海科技专著出版资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管委会的职能和主要任务是组织制定科技专著出版资金资助计划,聘请资金年度资助项目评审专家,审查批准专家建议的资助项目,指导、监督、检查资金的使用情况。

  管委会聘请有关领域的专家组成年度的“上海科技专著出版资金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对申请资助的科技著作进行评审。

  管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成员由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新闻出版局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日常工作由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发展计划处进行。办公室的主要任务是:受理申请,组织评审,监督、检查资助项目的执行情况,管理资助项目的出版成果,向管委会提交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制定资金预算和决算并报管委会审批等。

  第四条 资金使用和资助范围

  资金用于资助自然科学范围的优秀科技著作的出版,以及有关评审、管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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