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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金华市委、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浙中商业购物中心建设的若干意见

中共金华市委、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浙中商业购物中心建设的若干意见
(市委〔2008〕44号)


  为深入推进“创业富民、创新强市”实践活动,加快经济转型升级,进一步增强金华市区商业集聚辐射能力,现就加快浙中商业购物中心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浙中商业购物中心建设的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发挥金华区位交通、商务环境等综合优势,按照“生态宜居、休闲购物、品质金华”理念,以“优化环境、集聚品牌、塑造形象”为手段,合理配置城市商业资源,强化商业零售功能建设,加快建设浙中商业购物中心,促进区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浙中商业购物中心建设的总体目标
  通过五年的努力,把金华市区建设成为商业布局合理、街区特色鲜明,业态结构优化、商品品牌时尚,配套设施完备、商业氛围浓厚,辐射四省九地市、影响国内外、充满生机活力的浙中商业购物中心。
  三、浙中商业购物中心建设的政策措施
  (一)优化商业购物环境。
  市财政每年安排2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商业街区基础设施建设、商圈改造提升重点项目。
  1、按照“地面精细化、立面艺术化、业态特色化、管理专业化”原则,每年有计划地推出一批重点商业街区改造提升项目,有选择地抓好重点商业街区街容、街貌综合整治,培育、建设1-2条商业特色街或步行街。
  2、加密浙江中西部周边地区直达快客班车,建立旅游点与购物点直通车,开辟多条辐射周边地区城乡一日往返购物公交专线,方便消费者到金华购物。
  3、加快商业街区道路建设,增设地下休闲通道和立体人行过街设施,科学调整设置重点商业街区公交站点和公交线路,加大停车泊位建设,加强行人和非机动车辆管理,提高街区通行能力。
  (二)集聚知名商业品牌。
  从市本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中每年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引进知名商业企业和商品品牌、培育国家级和省级商业服务品牌等的扶持奖励。
  1、鼓励商业百货零售企业引进国内外高端、时尚的著名品牌,培育一批国内外知名品牌专柜、专卖店和专业街。首次新引进国际顶尖品牌的,每个奖励50万元;首次新引进国际一线品牌的,每个奖励10万元;引进国内外知名品牌200个以上,且年销售额达到1.5亿元以上的企业,按地方财政贡献同比增长超过上年10%以上部分的40%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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