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果树补偿标准
(一)果树补偿以果树的生长周期分苗木期、幼果期、初果期、盛果期四个阶段进行。
1.幼果期是指果树从栽植起到第一次结果这一阶段。根据生长年限,不同果树的幼果期年限不同。苹果、梨、柿子、红果、核桃等从定植到三年生以内;桃树、李、杏二年生以内;葡萄、枣一年生以内。
2.初果期是指果树开始结果到具有一定的经济产量这一阶段。根据生长年限,不同果树的初果期年限不同。苹果、梨、柿子、红果、核桃等树龄4-5年;桃、李、杏等树龄3-4年;葡萄、枣等树龄2年以内。
3.盛果期是指果树树冠扩大缓慢,结果相对稳定的阶段。根据生长年限,苹果、梨、柿子、红果、核桃等树龄6年以上,桃、李、杏等树龄4年以上,葡萄、枣3年树龄以上。
(二)按照行业技术规程,科学确定亩株树,超出亩株数的部分不予补偿,低于亩株数的按实际株数补偿。
果树补偿标准表
金额单位:元
项目类别 | 单位 | 生长周期 | 单价 |
梨、桃、苹果、柿子、杏、李子、红果、红枣 | 株 | 盛果期 | 300 |
初果期 | 150 |
幼果树 | 50 |
树苗 | 20 |
板栗、核桃 | 株 | 盛果期 | 1000 |
初果期 | 500 |
幼果树 | 200 |
树苗 | 20 |
冬枣 | 株 | 盛果期 | 400 |
初果期 | 200 |
幼果树 | 50 |
树苗 | 20 |
葡萄 | 株 | 盛果期 | 100 |
初果期 | 60 |
幼果树 | 30 |
树苗 |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