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领导工作机制
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工作由各级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省、市州、县市区都要在同级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中设立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治理性别比偏高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各级政府分管副秘书长或办公厅(室)副主任兼任,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法制办、公安、人口计生、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工商、新闻出版、电信等部门的分管领导兼任副主任,办公室设在人口计生部门,负责日常工作。各级各部门应高度重视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工作,安排必要工作经费保障此项工作支出。
(二)联合办案机制
市州、县市区根据需要成立“两非”案件查办专案组。组长由治理性别比偏高办公室主任兼任,办案人员从纪检监察机关和公安、人口计生、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抽调专人组成。人口计生、卫生部门主要负责搜集、提供“两非”案件线索,查处本系统的“两非”案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主要负责查处非法销售、使用终止妊娠药品案件。在案件查处中,纪检监察机关和公安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优势,积极参与办案。跨市州和跨县市区的“两非”案件,由涉案人员户籍所在地和案件发生地的治理性别比偏高办公室牵头,协调组织有关地区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的案件,可以提请上一级治理性别比偏高办公室牵头,组织成立联合办案小组进行查处。办案过程中,办案各方要及时协商沟通,及时通报、提供办案信息和调查取证资料。
(三)日常工作机制
1.集中宣传月制度。每年4月份为我省“关爱女孩行动”和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工作集中宣传月,集中开展“关爱女孩行动”,普及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定期汇报工作制度。治理性别比偏高办公室每年至少向当地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一次专题汇报。重大情况应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领导汇报。
3.工作会议制度。各级人民政府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工作会议,进行工作研究和总结部署。治理性别比偏高办公室成员单位要定期和不定期召开工作联席会议,每年年底进行成员单位专项年度述职评议。
4.教育培训制度。每年各相关部门要对本单位执法人员进行一次整治“两非”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其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人口计生、卫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对医疗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药品批发零售行业的工作人员每年进行一次整治“两非”法律法规知识和职业道德培训,增强其依法执业的意识。
5.督办回复制度。各级治理性别比偏高办公室每半年就工作进展、责任单位履行职责、基层单位落实有关制度等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和通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以书面形式责成整改。相关单位应认真进行自我检查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报告同级治理性别比偏高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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