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长效工作机制的意见
(湘办发[2008]19号 2008年11月16日)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006]22号)、《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长效工作机制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湘发[2007]6号)和《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意见》(国人口发[2008]44号)要求,促进我省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工作,经省委、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建立健全我省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长效工作机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建立健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长效工作机制的重要性
性别结构平衡是人口发展和社会稳定和谐的自然基础。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影响人口安全、社会结构平衡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显示,我省人口性别比偏高。为此,从2005年起,我省开展了以集中整治“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终止妊娠”(以下简称“两非”)为主要内容的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全省出生人口性别比逐年回落。但目前我省出生人口性别比仍然明显高于正常值范围(103— 107),并且呈现出总体失衡、区域失衡、城乡失衡、孩次失衡、持续失衡等特征。一些地方重男轻女、养儿防老等传统思想仍然根深蒂固,“两非”行为没有杜绝,而且越来越趋于隐蔽,查处难度越来越大;不少地方对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重要性、艰巨性、长期性认识不足,综合治理合力不强;基层执法队伍应对现实挑战的思想准备不足、方法不多,依法行政的水平有待提高。因此,要继续高度关注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把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工作纳入“小康湖南”、“和谐湖南”的总体部署;要把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作为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重要工作内容,在全面总结前段集中整治“两非”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成果经验的基础上,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教育、行政等手段,建立健全一系列行之有效的长效工作机制,长抓不懈,使我省出生人口性别比逐步恢复到正常值范围,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党政领导负责、部门协同配合、群众广泛参与的长效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