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得博士、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分配到有空编的县(市、区、特区)直属机关或经批准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但必须立即下派到乡(镇)挂职担任乡(镇)长助理2年。普通高校本科生安排到有空编的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作。
根据贵阳市、遵义市对选调生的需求情况,在已被确定的选调对象中,贵阳市生源的前80名分配到贵阳市,遵义市生源的前80名分配到遵义市,其余的贵阳市、遵义市生源选调对象分配到除贵阳市、遵义市以外的其他市(州、地)。不服从分配的考生取消录用资格。现服务地在贵阳市除南明、云岩、花溪、乌当、白云、小河,遵义市除红花岗、汇川八个区的其它县(市)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志愿者、选聘生,可不受生源地限制,不占服务地限制分配名额,分配到现服务单位所在县(市)。
选调生户口可留在原籍或根据本人意愿迁移到工作所在地。
(六)初任培训。由省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对选调生进行集中初任培训,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七)报到。根据确定的选调生名单和分配方案,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毕业生就业报到证,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志愿者、选聘生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其他相关证明,报到证或其他相关证明上注明“选调生”字样,分别派往有关市(州、地)党委组织部。报到时选调生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至2009年7月31日,未能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者取消录用资格。选调生先到各市(州、地)党委组织部报到,再按要求到县(市、区、特区)党委组织部报到,由县(市、区、特区)党委组织部安排到工作单位。
(八)档案转递。省内外高校将录用的选调生档案在封面上标注“选调生”字样后分别寄有关市(州、地)党委组织部。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志愿者、选聘生的档案转递也按上述方法办理。
档案接转和保管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接转、妥善保管选调生档案。
(九)相关要求。选调生的公务员录用手续,由市(州、地)党委组织部按省委组织部要求办理。选调生至少须在乡镇基层工作2年以上(含试用期)。各级机构编制和人事部门要及时办理选调生编制、工资关系等有关手续。
选调生工作中各个环节的具体事项,将统一在贵州人事人才网和贵州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网站上发布,除工作特殊需要外,不再另行寄送书面通知。
贵州人事人才网网址:www.gzr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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