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新建项目配套建设视频监控系统实施方案的通知


  2.施工安装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安装,不得擅自改动,如需改动,必须经建设、设计和审批部门同意。

  3.施工安装单位要按照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要求组织开展施工,确保施工安全。

  (四)项目验收

  1.项目竣工后,由建设单位负责验收,市数字化城市管理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参加验收。

  2.工程验收不合格的,由施工安装单位负责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进行整改;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使用;分期建设项目,可分期验收,分期投入使用。

  3.建设单位在视频监控系统工程竣工且验收合格后,应向管理部门移交监控设施,同时提供视频监控系统相关内业资料,做好交接备忘录。

  六、运营管理与运行维护

  (一)运营管理

  1.市政府出资建设的视频监控系统,产权归市政府所有,由产权单位指定使用部门负责运营管理,按照《哈尔滨市数字城管运营管理方案》规定,费用由市财政列入年度城市维护改造建设计划。

  2.区政府出资建设的视频监控系统,产权归区政府所有,由产权单位指定使用部门负责运营管理,费用由区财政负责。

  3.新建小区和单位自建项目配套建设的视频监控系统,按照“谁出资、谁所有”的原则确定产权,由产权人和产权单位指定专业部门负责运营管理,费用由产权人或产权单位负责。

  4.新建配套视频监控系统与市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联网所发生的光纤租赁等运行维护费用由市财政承担,网络带宽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二)运行维护

  为保证视频监控系统正常运行,由产权单位指定使用部门负责视频监控系统的运行维护,定期检查前端设备、信号传输和网络传输线路以及存储设备的运行情况,确保视频监控系统有效运行。使用部门如需改变视频监控系统设施、设备的位置和用途,应按照市数字城管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意见组织实施。运行维护包括硬件、软件系统两方面。

  1.硬件系统维护

  (1)使用部门每月固定时间对系统硬件进行常规检查维护。
  (2)使用部门每月至少对摄像机表面进行一次清洁、除垢,对遮挡“视线”的树枝进行修剪;在恶劣天气(大风、大雨或大雪)之后要及时对全部摄像头进行检查保养。
  (3)设备箱、杆体等设施损坏和自然锈迹要由使用部门定期进行修复和表面翻新;防雷设施每年进行一次检测保养。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