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08年元宵节期间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预案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局、市卫生监督所:
现将《2008年元霄节期间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预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七年二月十九日
2008年元宵节期间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预案
为了做好元霄节期间食品卫生安全保障工作,确保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食品卫生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刘顺智 西安市卫生局副局长
副组长:
吴晓刚 西安市卫生局法监处处长
朱 涛 西安市卫生监督所所长
成 员:
张 波 西安市卫生局法监处副处长
田晓燕 西安市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李劲松 西安市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联络员:翁 岩 西安市卫生局法监处
主要职责是指挥和协调元霄节期间的食品卫生安全保障工作。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元霄节期间的食品卫生监督工作,坚持预防为主、依法监督的原则。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对食品卫生监督工作的领导,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应做好食品卫生监督、监测、评价及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事件的应急准备工作,依法履行食品卫生监督职责。
2.分级监督。按照“谁发证、谁监督、谁负责”的原则,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重大活动食品卫生监督工作要求,负责组织落实元霄节期间的食品卫生监督任务,开展节日食品抽检和大型民间活动的卫生监督工作。
三、工作任务
1.开展元霄节前的食品卫生专项整治工作。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以餐饮业和节日旺销食品为重点,积极开展元霄节期间的食品卫生监督监测和食品卫生状况评估工作。根据辖区节日活动的特点,对餐饮业和庙会、游园会、集会及社火举办期间的食品卫生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食谱、食品采购、食品库房、从业人员健康、加工环境、加工程序、冷菜制作、餐具清洗消毒、备餐与供餐时间、食品留样等内容。同时,积极与举办大型民间活动的单位进行联系,掌握其具体举办情况,重点对活动期间的饮食摊点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活动期间的饮食卫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