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卫生局关于印发《西安市打击餐饮消费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局、市卫生监督所:
现将《西安市打击餐饮消费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一月十二日
西安市打击餐饮消费
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
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
陕西省卫生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打击餐饮消费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方案的紧急通知》(陕卫法发〔2008〕414号)的有关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市卫生局成立餐饮消费环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吕 鹏 西安市卫生局副局长
副组长:
吴晓刚 西安市卫生局法监处处长
朱 涛 西安市卫生监督所所长
成 员:
张 波 西安市卫生局法监处副处长
柳 明 西安市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张 磊 西安市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打击餐饮消费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吴晓刚担任,副主任由朱涛担任。
各区县卫生局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专项整治工作组,开展辖区内的打击餐饮消费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
二、整治目标
全面整治餐饮消费环节中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坚决依法打击在餐饮消费环节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同时,本着“整治与指导相结合、监管与自律相结合”的原则,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三、整治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