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07年全国企业涉税治乱减负工作检查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07年全国企业涉税治乱减负工作检查的通知
(桂地税发[2007]282号 2007年10月22日)
各市、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各市地方税务局直属机构,局内各单位:
现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07年全国企业涉税治乱减负工作检查的通知
》(国税函[2007]1035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同时就如何开展全国企业涉税治乱减负工作检查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
必须严格依照《通知》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不得走过场。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