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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断式回购登记结算业务指南

  (一)最低结算备付金限额
  1、本公司对结算参与人专用结算备付金账户不设最低结算备付金限额。
  2、结算参与人现有结算备付金账户计算的最低备付基数中含买断式回购初始结算本金和履约金。
  (二)账户计息
  本公司按金融同业存款利率对专用结算备付金账户计付利息,结息日为每季度末月20日,遇利率调整,统一按结息日的利率计算利息,不分段计息。结息时,本公司交收系统自动计算每个账户利息并记增账户余额。
  (三)账户账务查询
  结算参与人可通过原有PROP2000系统中的交收模块进行专用结算备付金账户的总账查询和明细账查询。总账查询可实时查询到备付金账户的账户余额、可用余额、透支金额及存款积数。明细账查询可按任何指定的时间段和金额范围查询明细往来账目,并随时打印查询结果。每日业务终了后或者第二个工作日上午,结算参与人应主动通过PROP2000系统券商端进行交收账务查询和核对,以便发现问题,及时加以解决,确保账务一致。
  结算参与人除了通过PROP2000系统券商端查询账务外,还可通过电话语音系统(021—58881166)进行备付金账户的账务查询)。
  (四)资金划拨
  1、划入资金
  参与人可通过银行办理划入专用结算备付金账户交收头寸的汇划手续,将资金划入本公司开立在各家资金划拨银行的账户内,银行将资金划入本公司账户后,根据结算参与人在收款人处注明的六位备付金账号,通过与本公司联网的PROP银行端系统向本公司发送入账指令,本公司系统自动将资金贷记结算参与人的该备付金账户。
  2、划出资金
  结算参与人可根据需要将专用结算备付金账户中有的资金划回预留银行收款账户,资金划拨注意事项同现有业务。
  买断式回购到期购回资金交收处理期间,本公司将暂停参与人专用结算备付金账户的PROP划款功能。
  3、专用结算备付金账户与现有结算备付金账户的资金互划
  参与人可通过互留预留收款账号的方式完成其专用结算备付金账户与现有结算备付金账户之间的资金划拨。
  同一结算参与人专用结算备付金账户与原有结算备付金账户之间可以分别预留经纪和自有两个收款账号,其中经纪收款账号的组成为18位备付金账号后加1,自有收款账号的组成为18位备付金账号后加0。
  结算参与人的划款主要是通过PROP券商端进行,在特殊情况下,经本公司同意,可采用传真书面划款凭证方式进行。
  (五)三号令统计及其数据报送
  对买断式回购结算业务,本公司按照交易证券账户性质统计结算参与人专用结算备付金账户的客户资金和自有资金余额,该备付金账户的资金划入、划出等3号令统计原则同现有备付金账户。
  对于同一结算参与人现有结算备付金账户与专用结算备付金账户间通过预留收款账户形式的内部资金划拨,本公司根据预留收款账户的性质对进出账账户分别进行三号令统计。
  结算参与人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统计余额调整报送的输入条件由原来的清算编号(JS***)改为清算编号、结算备付金账号两项输入条件,且都为必输项,以实现参与人分账户(现有结算备付金账户与专用结算备付金账户)报送调整数据的需要(数据接口说明见附件四)。

第二章 买断式回购交易初始结算

  一、基本原则
  1、法人结算
  结算参与人应当以法人名义在本公司开立交收账户,用于完成其所属全部证券营业单位证券交易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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