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消费券发放工作的紧急通知
(杭劳社退管[2009]10号)
各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湖风景名胜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市委市政府专题会议精神,现将杭州市民消费券发放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消费券的发放对象、标准
消费券发放部分对象为杭州市区(不含萧山、余杭)以下人员:
1、人事档案移交街道社区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
2、享受城镇老年居民生活保障待遇的老年居民;
3、根据《杭州市基本养老保障办法》享受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
本次发放消费券的金额为每人200元。
二、发放消费券的工作步骤
1、1月18日(星期日)市劳动保障部门与各区召开有关消费券分送、发放工作的对接会,共同研究做好消费券发放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2、各区在1月19日(星期一)10点前将以上人员的分类人数上报市退管中心,汇总后报市财政局;16点前将消费券分送路线、送达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以及发放数量上报市退管中心;
3、自1月21日(星期三)开始,市劳动保障局协同配合各区政府,组织做好消费券的发放工作,并于春节前发放完毕;
4、在市区劳动保障部门的领导下,各级社保、退管机构组成工作小组,指导街道社区劳动保障站室做好具体的发放工作。
三、对发放消费券工作的组织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