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债券转托管
合格投资者需要变更债券托管的证券公司时,应当通过转出的证券公司向本公司申请债券转托管。证券公司不得无故拒绝合格投资者的转托管申请。证券公司对合格投资者的转托管申报审核合格后,于T日15:00前通过报盘方式完成债券转托管。
本公司收到证券公司债券转托管指令当日15:00以后,处理债券转托管,并将转托管数据发送转入、转出相关证券公司。
合格投资者可于T+1日通过转入证券公司查询债券余额,并可转让转托管的债券。
十一、司法协助
司法机关要求对债券持有人的债券进行司法冻结、解冻的在该债券托管的证券公司处办理。
司法机关要求对债券持有人的债券进行司法扣划的,在该债券托管的证券公司处对拟扣划的债券予以冻结后,到本公司法律部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司法机关工作人员提交有关材料:
1、执行公务证(或工作证)、介绍信;
2、协助执行通知书(在协助执行通知书中列明:被执行人全称及债券账户号码、债券简称、债券代码、过户数量、转让单价和总价、受让方全称及专用债券账户号码);
3、裁定书、判决书、调解书等法律文书;
4、该债券托管证券公司出具的该债券已被司法冻结的证明;
(二)经本公司法律部审核同意后,出具意见,交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到账户管理及客户服务部办理过户手续。
(三)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及受让方在账户管理及客户服务部提交有关材料:
1、受让方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公司印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司印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章);
2、受让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受让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4、受让方债券账户卡原件、复印件;
5、本公司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债券过户后,司法机关通知该债券托管证券公司。
第三章 证券公司债券转让与结算
证券公司债券转让实行逐笔全额结算,证券与资金同时T+1交收,本公司不提供交收担保,即当转让方债券不足或受让方价款不足时,该笔转让无效。
逐笔全额结算是指每一笔债券转让业务实行独立结算,同一证券公司同一转让日内各笔债券转让业务之间不进行轧差计算。
证券公司债券转让可选择纯券过户和券款对付两种方式。纯券过户是指受托证券公司仅委托本公司办理转让债券的过户;券款对付是指受托证券公司委托本公司办理转让债券过户的同时,还委托本公司办理转让债券的资金结算。证券公司采用上述任何一种资金结算方式均需向本公司支付债券转让所涉及的过户费。
一、债券转让申报
合格投资者转让债券应当通过其委托的证券公司向本公司申报。证券公司负责受让方合格投资者的资格审查。本公司以电子数据文件或传真方式接收债券转让申报。债券转让申报程序如下:
转受让双方应当通过各自委托的证券公司于同一个转让日(T日)9:30至15:00向本公司申报转让和受让债券指令,并向本公司登记存管部电话确认是否收到申报指令。
债券转让申请表(见附件15)或电子数据文件由转受让双方分别申报。债券转让申请表填写内容包括双方信息,转让方委托的证券公司只需在转让方证券公司一栏加盖公章,受让方委托的证券公司只需在受让方证券公司一栏加盖公章,转受让双方委托的证券公司需分别向本公司传真债券调账申请表。
二、债券核查和锁定
本公司于T日15:00后,对转让方和受让方申报内容进行核查,如遇转让方债券账户内债券余额不足等情况,本公司终止配对;转让申报指令经核验无误后,本公司对核查通过的待过户债券作锁定处理,直至T+1日本公司完成交收处理后解除锁定。
本公司于T日日终通过结算通信平台向转受让双方证券公司发送资金清算文件,以及债券转让申报配对结果数据。
本公司于T+1日11:30前,向证券公司反馈转让申报配对成功与否,未收到本公司申报指令反馈信息的视同申报成功。
债券锁定期间不得再次申报转让和办理转托管,锁定期间的孳息归转让方所有。债券锁定期间如遇司法机构冻结、法院判决扣划等,本公司将解除锁定,并优先协助司法执行。双方的原申报指令视为无效。
三、债券过户
本公司对完成资金交收的转让于T+1日16:00点以后完成债券过户手续。委托本公司办理资金结算的,本公司同时将相应资金从受让方证券公司结算备付金账户划入转让方证券公司的结算备付金账户。债券转让过户完成后,本公司从转让双方委托的证券公司结算备付金账户扣划转让过户费等。过户当日日终本公司向证券公司发送“过户结果通知文件”,该文件是转让过户已完成的证明。
对于证券公司债券转让在交收过程中资金交收账户中资金不足的转让申报,本公司不办理债券及资金的交收,其转让申请视作无效。
T+2日,本公司通过SJSGF.dbf发送正式的债券过户数据(业务类别为41),并通过SJSDZ.dbf发送债券余额数据。
证券公司可以根据T+1日的“过户结果通知文件”记账,也可以将“过户结果通知文件”仅作为过户完成的证明,而根据T+2的SJSGF.dbf做最终记账,需要注意只能选择这两个文件中的一个作为记账依据。
四、债券结算流程
(一)债券转让日(T日),本公司就证券公司当日债券转让申报数据进行核查与配对,受让方证券公司需根据当日日终资金清算文件向本公司划付转让款(含相关费)。
(二)T+1日16:00前,受让方证券公司应将足额的转让款划入其在本公司开立的结算备付金账户中。
(三)T+1日16:00后,本公司在收到足额的转让款后,将转让款划付到转让方的证券公司在本公司开立的结算备付金账户中,同时从转让双方的证券公司的结算备付金账户中扣收相关费;对未能足额划付转让款的转让申报做无效处理。
第四章 通信指引
一、债券账户开户、变更、挂失补办、查询等业务,通过实时开户系统办理。
二、债券转让、质押、解押委托数据,通过结算通信平台报送。
三、债券转让、质押、解押等业务处理结果通过主板数据接口SJSGF.dbf发送。债券转让检查配对和锁定处理、质押和解押结果于T日发送,债券转让过户结果于T+2日发送。
四、债券余额对账数据通过主板数据接口SJSDZ.dbf发送。需要注意T日申报转让的债券,T+1日日终本公司办理过户,但T+2日才能反映在对账库中。
五、债券转让的资金交收结果于T+1日通过主板数据接口SJSZJ.dbf发送。
六、T日资金清算文件、T+1日过户结果通知文件通过结算通信平台发送。
七、除债券发行登记数据接口外,其余数据接口规范本公司将另行公布。
第五章 证券公司债券收费标准
定向发行的证券公司债券收费标准如下:
业务类别
| 受理部门
| 联系电话
| 传真电话
|
债券账户管理
| 账户管理及客户服务部
| 25938010
25938017
| 25987190
25987192
|
债券登记托管
|
登记存管部
| 25938075
25938077
|
25987132
25987133
|
债券转让
|
| 25938076
25938073
|
|
债券结算
| 资金交收部
| 25946002
25946010
| 25987422
25987499
|
技术支持
| 电脑工程部
| 25946080
| 25987633
|
司法协助
| 法律部
| 25938030
25938017
| 2598717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