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发布《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深交所上市权证发行人登记结算业务操作指南》的通知

  7、《权证登记结算服务协议》;
  8、我公司要求的其他文件。
  上述申请材料经形式审核无误后,我公司直接对网上发行结果进行登记;对网下发行结果进行预登记,并将预登记结果交发行人确认后再进行正式登记。我公司于2 个交易日内完成权证的发行登记,并向深交所出具《权证登记证明书》。
  八、行权结算
  权证行权期开始前,发行人应委托我公司办理权证行权业务。我公司为发行人提供权证行权非担保登记结算服务。对于投资者的申报行权,我公司根据清算结果,将发行人行权专用账户中相应行权证券或资金划至行权申报结算参与人证券交收账户或结算备付金账户。采用自动行权方式的,我公司根据发行人委托,在权证期满后的3 个工作日对到期日未行权的价内权证自动行权。
  九、管理行权证券权益
  我公司对行权专用证券账户涉及的股东名册和证券权益等事宜按照普通投资者账户处理。
  在权证存续期间,发行人须自行管理专用证券账户中各发行人的证券明细、统一为各发行人办理证券的红股红利分配、配股及增发申报、股东大会投票、权益分派涉及的纳税申报,以及权证存续期满后的行权专用证券账户内的权益分配等。
  十、追加履约担保品
  我公司于每个交易日日终,核算发行人行权专用账户中所剩履约担保品数量,如履约担保品数量低于有关规定,我公司将于次1 个交易日开市前通知发行人追加履约担保品。
  发行人需于接到通知的当日14 时前,完成追加履约担保品相关手续,并提交追加履约担保品保管申请(见附件11)。
  十一、查询履约担保品
  在权证存续期间或存续期结束后,发行人可申请查询剩余履约担保品数量,并提交查询申请(见附件12)。我公司于受理查询申请的2 个交易日内向发行人提供查询结果。
  十二、退出登记
  我公司根据发行人申请,将到期未行权的放弃权证进行注销并办理退出登记。权证存续期满,完成行权结算后,发行人可申请返还行权专用账户中剩余的证券和资金,需提交的材料目录如下:
  (一)履约证券或资金返还申请(见附件13);
  (二)履约证券划拨申报电子数据及清单(清单加盖发行人或代理人公章)。
  上述材料经形式审核无误后,我公司根据发行人的申请,将剩余证券和资金转移至发行人指定的账户,返还的担保品中包括在权证存续期间孳生的权益。
  十三、收费标准

收费项目

标准

备注

 

 

1. 权证续存期按照月份计算,不足一个

 

一般按下列式子在办理权

月的按照一个月计。

 

证初始登记时一次性计

2. 权证发行份额按照千万份计,不足一

登记服务费

收:存续时间(月)×发行份额

千万份的按照一千万份计。3.按该式计算金额不足10 万元的,按

(发行人缴纳)

数(千万)×1000 (元/月千

10 万元计收;超过20 万元的,按20 万

 

万)

元计收。

 

 

4. 该收费含对发行人提供的所有权证有

 

 

关的登记与行权服务。



  十四、咨询电话
  0755-25938075、25938077、25938084

  附件:
  1、发行人授权委托书;
  2、指定联络人授权委托书;
  3、《权证登记结算服务协议》;
  4、《机构证券账户注册申请表》或《行权专用资金交收账户申请表》;
  5、履约担保证券或资金保管申请;
  6、履约证券划拨数据接口;
  7、权证配发初始登记申请
  8、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标的证券和权证冻结申请;
  9、证券登记数据接口;
  10、权证公开发行初始登记申请;
  11、追加履约担保品保管申请;
  12、履约担保品查询申请;
  13、履约证券或资金返还申请。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二○○五年十一月十七日

  附件1:
发行人授权委托书

  为顺利实施权证业务,兹授权(单位全称)为我方代理人,其代理权限为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我方发行的。(权证简称及代码)发行登记结算、行权登记结算、退出登记等有关事宜。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