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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股业务登记结算服务指南

  (1)代理境外一般结算参与人报盘出错需更改交易席位的,结算参与人应当于T+1日上午9:00前提交修改指令(T日为交易日)。
  (2)股东代码出错的修改,结算参与人应当于T+2日上午12:00前提交修改指令。
  2.一类指令的调账
  因交易报盘输单错误造成的串户(如:123错为132),T+2上午12:00前未能及时更正的情况。
  3.转托管转错席位需进行的调账(股份调回原席位)。
  4.代理人账户股份调账。
  二、应当向国际结算部提交的申请材料
  1.一类指令的修改,应当提交《一类交易修改指令》(附件64)。
  2.一类指令的调账,应当提交《一类交易修改指令》(附件64)
  3.转托管转错席位需进行的调账:
  (1)《B股股份非交易过户申请表》(附件65);
  (2)股份转托管柜台报盘清单;
  (3)投资者身份证及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4)投资者持股清单。
  4.代理人账户股份调账。
  (1)《B股股份非交易过户申请表》(附件65);
  (2)投资者书面申请;
  (3)结算参与人与投资者签订的开户协议或买卖合约;
  (4)投资者持股清单;
  (5)其他。
  申请调账的结算参与人应当在上述申请材料上加盖B股业务授权印鉴。除《一类交易修改指令》只需传真国际结算部外,其他调账均须将相关文件直接报送国际结算部。
  三、收费标准及收费方式
  1.一类指令修改按每笔成交序号港币50元收取。
  2.转托管转错席位的调账免费
  3.其他类型的股份调账按每户港币100元收取。
  本公司国际结算部按月统计各B股结算参与人的股份调账费,并于每月初第三个交收日在结算参与人的B股备付金账户或日交收款中扣除。
  咨询电话:0755-25946020
  传  真:0755-25987122

  附件11

  一类交易修改指令

  Settlement Instruction Ⅰ
  致(To):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CSDCC,ShenZhen
  自(Fm):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席位编码(Participant Code):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Trade Date :                   Settlement Date:
  
No.SSE Ref.
Stock Code 
      
      
      
      
Wrong   
      
Investor  
      
 Code   
Buy or  
     
Sell   
     
     
No .of
Shares
Correct  
      
Investor  
      
Code    
  
  
      
      
      
      
      
      
     
     
      
      
      
      
  
  
      
      
      
      
      
      
     
     
      
      
      
      
  
  
      
      
      
      
      
      
     
     
      
      
      
      
  
  
      
      
      
      
      
      
     
     
      
      
      
      
  
  
      
      
      
      
      
      
     
     
      
      
      
      
  
  
      
      
      
      
      
      
     
     
      
      
      
      

  □ Amendment For SI 1
  □ Adjustment For Shares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Authorized signature(s)

  附件12

  B股股份非交易过户申请表

  申请人名称:
  申请人席位代码:                       日期: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调出
     
     
  调入
     
     
 调整股数
席位号
股东代码
席位号
股东代码
     
     
     
     
    
    
     
     
    
    
     
     
      
      
     
     
     
     
    
    
     
     
    
    
     
     
      
      
     
     
     
     
    
    
     
     
    
    
     
     
      
      
调账原因:□遗产继承         □司法判决      □转托管调账
     □代理人账户股份调整    □其他
特别说明:
调账声明:
  我司确认是次调账所提交的文件真实、合法,我司亦确认将承担由此而产生的
一切法律责任。
  申请人全称及公章: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股份卖空处理

  B股股份卖空,指B股结算参与人或其属下投资者股份账户上某种证券的卖出数额超过该证券的最近实际余额,造成账上股份不足以交收,则发生卖空。处理程序如下:
  1.发送卖空资金冻结、解冻数据
  卖空资金冻结、解冻数据于T+2日晚通过资金结算信息库发送给结算参与人,结算参与人据此划拨款项。
  2.冻结卖空资金
  本公司在T+3日最终交收时,直接在发生证券卖空的结算参与人当日交收款中扣减并冻结卖空所得资金。
  3.卖空情况通知
  国际结算部在T+3日上午传真“卖空情况通知书”给相关结算参与人,股份卖空数据于当日下午5:00后通过股份结算信息库发送。
  4.补足卖空证券
  结算参与人应在T+5日前补足卖空证券,并将买卖成交回报明细清单报送国际结算部。
  卖空证券遇权益分派,且在股权登记日前未补足的,应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前补购卖空证券及卖空证券所派生的红股,并交纳权益分派手续费及现金股利。
  5.递交情况报告书
  发生卖空的结算参与人必须于T+4日前将《B股股份卖空情况报告书》(附件66)递送国际结算部。
  如因系统切换、升级等系统因素造成的卖空,还需系统开发商出具相应的情况说明。
  6.解冻卖空资金
  补购证券最终交收完毕的当日,本公司将T+3日冻结的卖空资金款项解冻,并划入结算参与人当日交收款中。
  冻结资金按季结息,利息以中国人民银行存款利率计算,并划入结算参与人银行收款账户。
  7.处罚
  (1)根据《B股证券公司买空、卖空处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卖空证券每1股罚港币1元,卖空所得收益本公司全部予以没收。罚没款项在结算参与人B股结算备付金账户或日交收款中扣除。国际结算部于扣款当日将《付款通知》传真给各相关结算参与人。
  (2)由于二类指令延误或转托管造成的卖空,在T+5日前转托管到账的,可以免罚。
  (3)未在T+5日前补足卖空证券的,本公司有权在T+6日强制性买入股份。因强制补购所产生的亏损及费用和引起的后果由当事结算参与人承担。
  咨询电话:0755-25946020
  传真:0755-25987122

  股份T+0超卖处理

  股份T+0超卖即当日买入的证券当日卖出。处理程序如下:
  一、通知
  本公司每一交易日(T日)收市后对当日股份T+0超卖情况进行检查,国际结算部于T+1日打印股份T+0超卖报表传真通知各相关结算参与人。
  二、递交情况报告书
  发生股份T+0超卖的结算参与人须于T+1日前将《B股股份卖空情况报告书》(附件66)报送国际结算部。
  三、处罚
  股份T+0超卖每1股罚港币1元,超卖所得收益本公司全部予以没收。
  罚没款项在结算参与人B股结算备付金账户或日交收款中扣除。国际结算部于扣款当日将《付款通知》传真给各相关结算参与人。
  咨询电话:0755-25946020
  传真:0755-25987122

  附件13

  B股股份卖空情况报告书

  □ 股份卖空
  □ T+0超卖                     日期:   年   月  日
  
  席位号
           
           
  名称
                    
                    
 卖空日期
证券编码
卖空数量
 补进日期
补进方式
卖出价
买入价
 盈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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