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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股业务登记结算服务指南

B股业务登记结算服务指南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发布)


  目录
  非上市外资股上市流通
  B股上市公司权益分派
  代理人服务
  B股结算会员资格申请
  B股结算会员资料变更
  结算会员退出
  申报实际持有人明细
  指定托管银行
  股份转托管
  招商局第二上市股份转托管
  股份调账
  股份卖空处理
  股份T+0超卖处理
  结算保证金的缴纳及调整
  买空处理
  B股业务联系电话

非上市外资股上市流通

  一、上市公司办理非上市外资股转上市流通应当向国际结算部提交以下材料:
  1.中国证监会关于非上市外资股转上市流通的批文复印件;
  2.上市公司申请流通托管函(加盖公盖,并注明托管券商全称及席位号);
  3.上市流通公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4.非上市外资股持有者证券账户确认书原件及复印件;
  5.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代表证明书;
  6.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本公司要求的其它相关资料。
  国际结算部审核上述材料,在二至三个工作日内完成非上市外资股份的托管。托管券商根据处理当日结算数据包核对股份并做相应处理。
  二、收费标准
  本公司按申请转流通股面值的3‰向上市公司收取登记费。
  注:按规定原持有人继续持有的期限必须超过一年。
  咨询电话:0755-25946021
  传真:0755-25987122

  B股上市公司权益分派

  一、B股上市公司办理权益分派,应当在刊登权益分派公告前2个工作日向本公司提交以下材料:
  1、股东大会决议;
  2、股本结构表;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明细表;
  4、分红派息公告(样本见附件54)。公告必须提及以下几方面内容:
  (1)B股股息款的汇率标准:按上市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规定。如果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未做出规定,应当按股东大会决议日后第一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币兑人民币的中间价计算。
  (2)非流通股份股息款的派发:说明是上市公司自行派发还是委托本公司派发。
  (3)时间的安排:包括最后交易日(T日)、股权确认日(R日=T+3日)、红股起始交易及股息派发日(T+4日)。
  (4)股份转托管的影响:若投资者在T+3日办理股份转托管的,其红股及股息仍在原托管券商或托管银行处领取。
  仅有B股的上市公司只需将上述材料提交国际结算部;既有A股又有B股的上市公司,应当将上述材料分别提交登记存管部及国际结算部。
  二、本公司对上述材料进行核对。仅有B股的上市公司,由国际结算部将审核通过的派息公告传真给深交所公司管理部;对于既有A股又有B股的上市公司,由国际结算部先就B股部分进行审核,再将审核通过的派息公告传真给登记存管部核对A股部分,由登记存管部将最终审核通过的派息公告送深交所。上市公司可以在确定公告日前一天下午与深交所联系派息公告刊登等相关事宜。
  三、国际结算部在审核派息公告的同时,计算上市公司本次B股分红派息应支付的派息款项及分红派息手续费,出具相应的《付款通知》交上市公司。
  四、上市公司必须在T日前将本次派息款项汇入本公司指定之银行账户,否则,应当于T+2日刊登分红派息延期公告。
  五、本公司按以下标准向上市公司收取手续费:
  1.公众股按照(红股面值总额+现金股利总额)X5‰÷汇率计收
  2.非流通股按照(红股面值总额+现金股利总额)X1‰÷汇率计收
  咨询电话:0755-25946021
  传真:0755-25987122

  附件1

  B股分红派息公告例文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______________公司________年度分红派息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_____________公司________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已获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召开的_________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分红派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红派息方案: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___________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______股红股派现金红利________元人民币。B股股息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按股东大会召开第二日(______月______日)中国人民银行基准汇率中间价(1港元=__________元人民币)折合港币兑付。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分红派息B股的最后交易日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除权除息日为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三、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四、分红派息方法
  1.B股股东现金红利可于_____月___日通过股东托管券商或托管银行划入其资金帐户。
  2.国有法人股股东及其他法人股股东的股息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3.本次所送红股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
  4.本次所送可流通红股起始交易日为____年____月____日。
  5.凡在_____月_____日办理了“________B”转托管的本公司B股股东,其股息仍在原托管券商处领取。
  五、股份变动情况表。
  六、本次实施送转股本后,按新股本_________股摊薄计算,_____年度每股净收益为______元。
  七、联系咨询办法。

  代理人服务

  代理人服务是本公司在上市公司定期或临时召开股东大会时,为方便境外投资者行使投票权而专门设立的一个服务项目。持股数符合上市公司规定的境外投资者均可委托本公司行使投票权。办理程序如下:
  一、股东大会召开前T-25(召开日为T日)个工作日,上市公司将以下资料传真给国际结算部:
  1.会议公告
  2.会议日程
  3.会议议案及表决方式(投票、举手)
  4.填制完成的会议委任表格(见附件55、附件56)
  二、国际结算部T-22日向境外结算参与人发出会议公告和委任表格。
  三、境外结算参与人于T-20日将收到的公告和表格通知投资者。
  四、境外结算参与人于T-12日将投资者含投票意向(是、否、弃权)的委任表格等文件传真给国际结算部。
  五、T-7日是国际结算部收取委任表格的最后期限。
  六、国际结算部在T-3日以邮寄或电子投票方式发出投票指示给上市公司,或者在T日根据情况派员参加投票。
  七、股东大会决议内容详见上市公司公告。
  咨询电话:0755-25946021
  传真:0755-25987122

  附件2

  【股东大会代表委任表格格式(中文本)】

  ___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
  年  月  日股东(特别/周年/续)大会
  委任表格
  本人/我们(注1上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__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港元股份_____________股(注2上标)之登记持有人,兹委任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地址为深圳市深南中路1093 号为本人/我们之代表,代表本人/我们出席本公司订于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星期_____)上午/下午_____时正,假座(地址)召开之股东周年/特别大会及其一切续会,并于会上以本人/我们名义就下列所提及之议案(在需修订或无须修订之情况下)按照以下指示投票表决:
  
   
   
  议案
赞成(注4上标)
 反对(洲4上标)
  1
   
     
     
        
        
        
        
  2
   
     
     
        
        
        
        
  3
   
     
     
        
        
        
        
  4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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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   股东签署(注5上标):__________
  注:
  1.请用英文正楷填上全名及地址,所有联名持有人之姓名均须列出。
  2.请填上本委任表格所涉及以阁下名义登记之股份数目。如无填报股份数目,本委任表格将被视作与所有以阁下名义登记之本公司股份有关。
  3.重要提示:阁下如欲投票赞成其决议案,请在有关之“赞成”栏内填上“√”号;如欲投票反对其决议案,则请在有关之“反对”栏内填上“√”号。如并不填写任何一栏,则阁下之代表可自行酌情投票。阁下之代表亦可就大会通告所述以外而在大会正式提呈之任何决议案投票。
  4.本委任表格必须由阁下或阁下正式授权之代理人签署。如属法人团体,则必须加盖公司印章或由公司负责人或获正式授权之代理人亲笔签署。
  5.有关授权文件:
  本委任表格连同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如有)(或经由公证人签署证明之授权书或授权文件副本),最迟须于大会召开前____日送达本公司,方为有效。
  6.上市公司有关其他要求。
  *注意此表格非正式表格,需由上市公司在虚线处及议案栏内妥善填制打印,方制成为上市公司该次大会之正式委任表格。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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