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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关于发布《证券公司结算备付金账户分户管理业务指南》的通知

  说明: 1.资金结算主席位从现有交易席位中指定。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资金交收部联系电话:25946003 25946004 传真:25987433 25987422 25987499

  附件四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结算参与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公司类型(综合、经纪):
  结算参与人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有效期:

  授权办理(自有/客户)结算备付金账户相关事项:1、指定资金结算主席位: 2、资金结算业务负责人: 3、资金结算业务经办人:4、预留印鉴样本:
  我单位将定于效,特此通知。
  年 月 日启用新印鉴卡,旧印鉴同日无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附件五
  变更指定收款账户申请书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本单位在贵公司的结算备付金账号为,根据业务需要,现申请更改原指定收款账户。本单位对本次变更内容负全部责任。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变更前指定收款账户:

户名

账号

开户银行

账户性质(客户/自有)

联行行号

 

 

 

  

 

 

 

  

 

 

 

  


  变更后指定收款账户:

户名

账号

开户银行

账户性质(客户/自有)

联行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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