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券商在星期二至星期五上午9:00通过IST从深圳分公司下载收取;供券商查询用。
二、深市中小板沪市配售股份余股补登记
(一)业务指引
为了保护投资者权益,方便各托管证券公司办理投资者深圳发行上海市场配售股份余股补登记业务,本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发布的《关于沪深证券交易所跨市场市值配售股份转登记的通知》(以下简称:
《转登记通知》)规定,特制订本指引。
1、跨市场转登记后挂账股份处理
(1)转登记挂账股份处理
深圳市场发行的中小企业板配售股份转登记到深圳市场后,对于在转登记集中申报期间,因投资者未申报或申报无效而未成功转入投资者深圳证券账户的剩余配售股份由本公司根据上海分公司转登记挂账指令进行挂账处理,挂账股份登记在原配售股份托管证券公司营业部在深圳市场的托管席位上。各证券公司应通过各种有效途径通知投资者及早办理将挂账股份补登记到其深圳证券账户的手续。
(2)转登记挂账股份数据发送
本公司在每个工作日下午收市后,将转登记挂账股份数据通过SJSGF.DBF(业务类别=B5)发给券商。
2、挂账股份补登记申报
(1)转登记挂账股份投资者的补登记申请
从2006年8月14日开始,投资者可向其配售股份托管证券公司提出办理深圳市场发行中小企业板配售股份补登记申请,将股份补登记到其深圳市场证券账户上。未开立深圳证券账户的投资者需在办理补登记业务之前,按照本公司《证券账户管理规则》的规定先开立深圳证券账户。
(2)证券公司提交投资者的补登记申请
证券公司营业部受理投资者补登记申请后,应认真审核投资者补登记申请材料,核对内容包括:投资者名称、身份证件、上海、深圳两市证券账户等。审核无误的,证券公司营业部将投资者补登记申报数据汇总给所属证券公司,证券公司汇总后按本公司提供的《转登记挂账股份补登记数据接口》、《投资者跨市场配售股份补登记申请表》(详见附件)的要求将数据磁盘送本公司处理。
补登记申报数据主要包括:投资者上海、深圳两市证券账户代码及挂账股份深圳托管席位编码。
3、本公司补登记业务处理及数据传送
(1)本公司每天下午15:00后,对证券公司补登记申报有关信息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委托序号唯一性、投资者深圳证券账户有效性;投资者上海证券账户代码、深圳托管席位编码与结算系统转登记挂账股份记录是否相符;投资者深圳证券账户和上海证券账户所登记的证件号码是否一致等等。
核对无误的,本公司进行挂账股份的补登记处理,将该投资者所有的跨市场转登记挂账股份连同相关权益一并补登记到其深圳市场证券账户上,投资者可从补登记处理后的下一个交易日起在深圳市场通过其深圳证券账户卖出股份。
(2)本公司在当日下午16:30后,将补登记处理结果通过SJSGF.DBF(业务类别41)发送给补登记申报的托管券商。
A、对结算系统检查后没有被确认的投资者补登记申报,证券公司应查找原因,核实投资者证券账户情况后重新向本公司申报。
B、对结算系统检查并已确认的投资者补登记申报,托管券商根据本公司发送的补登记已成功结果在柜台系统作相应的股份记账处理。
4、其它事项
(1)特殊情况下的配售股份补登记。
投资者在沪市未办理证券指定交易的,其所持有深圳市场发行的中小企业板配售股份会挂账在本公司专用席位上。投资者办理补登记,需通过其新选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向本公司提出申请。证券公司营业部接受投资者的申请后,需先向本公司登记存管部查询该部份股份,核实无误后,配售股份补登记的办理流程与配售股份挂账在证券公司营业部相同。
(2)投资者跨市场补登记业务不收费。
附件:
投资者跨市场配售股份补登记申请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存管部:
现将我公司 年 月 日投资者跨市场配售股份补登记数据传送贵部,请予以补登记。详细情况如下:
序号
| 挂账股份深圳 托管席位编码
| 投资者上海证券 账户号码
| 投资者深圳 证券账户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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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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