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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关于发布《D字头账户清理及补登记业务指南》的通知

  ④ 上市公司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⑤ 上市公司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⑥《证券账户注册资料变更申请表》(见附件2);
  ⑦ 法人股东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并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
  ⑧ 发证机关出具的注册资料变更证明及复印件;
  ⑨ 股东给上市公司的授权委托书。
  3、对于股东D字头账户资料不完整,或有错误的情况,上市公司需提交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①《上市公司非流通股初始登记补登记申请表》;
  ② 股东08开头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③ 上市公司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④ 上市公司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⑤ 上市公司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⑥ 股东对上市公司的授权委托书;
  ⑦ 股东身份证明信息(包括全称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含在申请表中);
  ⑧ 股权认购证明等。
  上述第(一)项第1点之③、④、⑤项材料向本公司一次性提交即可。
  上市公司应指派专人办理D字头账户的清理及非流通股初始登记补登记事宜,如上市公司更换经办人,还需变更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材料。
  (二)股东法人主体资格已不存在
  这类股东不可能再开立08开头的证券账户,但是继承其权利义务、有权处置其股份的机构仍有转让该股份的需要。对于这种情况,上市公司仍然要办理初始登记的补登记,继续向本公司补充该股东注销前的详细股东资料,然后再按照《上市公司非流通股股份转让业务办理实施细则》(见附件3)办理股权过户。
  1、上市公司办理非流通股初始登记补登记应当提交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①《上市公司非流通股初始登记补登记申请表》;
  ② 股东身份证明信息(包括全称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含在申请表中);
  ③ 股权认购证明等。
  如有清算组,需提供清算组成立证明文件、清算组负责人证明文件及清算组负责人授权委托书等;如无清算组,需提供经公正的股份归属证明文件,公正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申请人与原法人的名称、营业执照号码、申请人与原法人的关系、股份变更原因、股份归属等。
  2、申请人如果申请股权过户,还应当提交的材料目录见《上市公司非流通股股份转让业务办理实施细则》。
  (三)对于上市公司无法确认的股东及其持有的股权情况,本公司只依据司法机关的裁决,办理股权过户。
  五、上市公司非流通股初始登记补登记操作程序:
  (一)本公司将《D字头账户清理及补登记业务指南》及《D字头账户股东明细清单》(见附件4)发送有关上市公司。
  (二)上市公司按照本指南第四点规定,审核股东提交的申请材料,并将审核通过的申请材料以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形式寄至本公司。为防止遗失,请上市公司将重要凭证复印留存。
  (三)本公司接收并审核上市公司非流通股初始登记补登记申请材料,并于收到材料后的二十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反馈上市公司(见附件5)。
  (四)本公司名称及通讯地址:
  名  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收 件 人:登记存管部 李燕群
  地  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中路1093号中信大厦18楼
  邮  编:518031
  (五)咨询电话:
  补登记业务:0755-25938072、25938075、25938071
  股权过户业务:0755-25988880、25938017、25938020
  附件:1.《上市公司非流通股初始登记补登记申请表》
  2.《证券账户注册资料变更申请表》
  3.《上市公司非流通股股份转让业务办理实施细则
  4. D字头账户股东明细清单
  5.《上市公司非流通股初始登记补登记处理结果反馈表》
  附件1:
  上市公司非流通股初始登记的补登记申请表

  ┏━━━━━━━━━━┳━━━━━━━━━━━━━━━━━━━━━━━━━━━━━┓
  ┃  上市公司全称  ┃                             ┃
  ┣━━━━━━━━━━╋━━━━━━━━━┳━━━━━━━━━━━┳━━━━━━━┫
  ┃  证券简称    ┃         ┃  证券代码     ┃       ┃
  ┣━━━━━━━━━━┻━━━━━━━━━┻━━━━━━━━━━━┻━━━━━━━┫
  ┃              登 记 事 由                    ┃
  ┣━━━━━━━━━━━━━━━━━━━━━━━━━━━━━━━━━━━━━━━━┫
  ┃上市公司非流通股初始登记补登记                         ┃
  ┃□法人主体资格存续                               ┃
  ┃ 其中:股东资料未变更的D字头账户_______户(填数量,下同)           ┃
  ┃  股东资料已变更的D字头账户_________户                    ┃
  ┃□法人主体资格不存在的D字头账户________户                    ┃
  ┃报表格式详见上市公司非流通股初始登记补登记明细表A1、B1             ┃
  ┣━━━━━━━━━━━━━━━━━━━━━━━━━━━━━━━━━━━━━━━━┫
  ┃股东法人主体资格存续:                             ┃
  ┃  股东资料完整且未变更的D字头账户,应当提交材料目录:             ┃
  ┃  □《上市公司非流通股初始登记补登记申请表》                 ┃
  ┃  □股东08开头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
  ┃  □上市公司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  □上市公司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
  ┃  □上市公司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
  ┃  股东资料完整,但已且发生变更的D字头账户,应当提交材料目录:         ┃
  ┃  □《上市公司非流通股初始登记补登记申请表》                 ┃
  ┃  □股东08开头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
  ┃  □上市公司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  □上市公司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
  ┃  □上市公司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
  ┃  □《证券账户注册资料变更申请表》                      ┃
  ┃  □法人股东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并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              ┃
  ┃  □发证机关出具的注册资料变更证明及复印件                  ┃
  ┃  □股东给上市公司的授权委托书                        ┃
  ┃  股东资料不完整,或有错误的D字头账户,应当提交材料目录:           ┃
  ┃  □《上市公司非流通股初始登记补登记申请表》                 ┃
  ┃  □股东08开头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
  ┃  □上市公司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  □上市公司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
  ┃  □上市公司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
  ┃  □股东给上市公司的授权委托书                        ┃
  ┃  □股东身份证明信息                             ┃
  ┃  □股权认购证明等                              ┃
  ┃  股东法人主体资格不存在,应当提交以下材料目录:               ┃
  ┃  □《上市公司非流通股初始登记补登记申请表》                 ┃
  ┃  □股东身份证明信息                             ┃
  ┃  □股权认购证明等  □视有清算组或无清算组不同情况提交材料         ┃
  ┃  申请人申请股权过户,还应当提交材料目录见《上市公司非流通股份转让业务办理实 ┃
  ┃ 施细则》(近期将颁布)。                           ┃
  ┣━━━━━━━━━━━━━━━━━━━━━━━━━━━━━━━━━━━━━━━━┫
  ┃上市公司声明: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
  ┃  我公司保证提供的D字头账户股东信息是经我公司认真审核后确定的。        ┃
  ┃                                        ┃
  ┃                   上市公司(盖章)              ┃
  ┃                                        ┃
  ┃                       年  月  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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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办人:  负责人:                              ┃
  ┃                                        ┃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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