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关于发布《D字头账户清理及补登记
业务指南》的通知
有关上市公司:
为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非流通股初始登记的补登记,保护非流通股股东合法权益,防范非流通股变更登记运作风险,应有关上市公司要求,本公司制定了《D字头账户清理及补登记业务指南》,现予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1.《D字头账户清理及补登记业务指南》起草说明
2.《D字头账户清理及补登记业务指南》
二○○五年一月五日
附件1
《D字头账户清理及补登记业务指南》起草说明
一、D字头账户属于历史遗留问题。1994年8月,本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深交所挂牌的上市公司股份全部在深圳证券登记公司托管的函》(证监函字【1994】40号),开始为上市公司集中办理非流通股初始登记业务。鉴于当时众多非流通股股东无法提供或没有开立深圳证券账户的事实,本公司先行配以D字头挂账处理编号,简称“D字头账户”,以完成相应的股东非流通股初始登记。
二、由于D字头账户并非是非流通股股东申请开立的证券账户,因此该账户无完整的股东开户资料,如股东全称和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码等重要信息,因而,上市公司办理派息、股东申请办理股权转让或质押登记等业务时,难以确认股东准确身份,影响了上述业务的开展,不利于保护非流通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由于D字头账户设立时间较早,时至今日,几乎所有非流通股股东的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码均发生了变化。1998年起,本公司陆续接收上市公司的申请,逐步清理D字头账户,截止到2004年9月,D字头账户已由最初的11,366户减少到目前的5,370户,在这5,370户D字头账户中,有法人营业执照注册信息的是2,751户,无信息的是2,619户,这2,619户是我们清理的难点。
附件2
D字头账户清理及补登记业务指南
一、本指南所称D字头账户,是本公司为上市公司非流通股股东设定的挂账处理编号,该编号由前3位字母D与后7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如DDD1234567”,该编号所对应的股东名称为全称或简称。
二、D字头账户的清理及补登记工作由上市公司负责,工作事项主要包括审核确认非流通股股东身份和其持有的股权,指导股东开立证券账户,向本公司提交股东确权相关资料,为股东申请办理非流通股初始登记的补登记。
三、非流通股股东原已开立证券账户的,不需要重新开户;未曾开立的股东,需到本公司代理开户网点办理证券账户开立手续。本公司开户代理网点名单见网站www.chinaclear.com.cn之“市场制度/业务规则/账户管理”。
申请开立证券账户,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机构证券账户注册申请表》(开户网点索取);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及复印件;
3、法人代表证明书(加盖公章);
4、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6、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收费标准:每户人民币500元
四、上市公司申请办理D字头账户清理及非流通股初始登记的补登记,需针对不同情况提交相关材料:
(一)股东法人主体资格存续
1、对于股东D字头账户资料完整且未发生变更的,即D字头账户所对应的股东名称是全称,开户资料中的股东全称、注册号码与股东营业执照上的内容完全一致的,上市公司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①《上市公司非流通股初始登记补登记申请表》(见附表1);
② 股东08开头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③ 上市公司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④ 上市公司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⑤ 上市公司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2、对于股东D字头账户资料完整,但已发生变更的情况,上市公司需提交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①《上市公司非流通股初始登记补登记申请表》;
② 股东08开头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③ 上市公司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