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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关于发布《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证券登记业务指南》的通知

  注:1.国家持股是指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机构或部门(如国有资产授权投资机构)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2.国有法人持股是指国有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事业单位以及第一大股东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且国有股权比例合计超过50%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5
  上市公司前10名股东持股明细表

  截止日期:                    单位:股
证券简称                  证券代码            
股东总数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全称或  名称
证券账户号  码
 股东性质
  股数
 持股比例
持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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