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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关于发布《证券存管业务指南》(2007修订版)的通知

  通讯地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存管部
  深圳市深南中路1093号中信大厦18楼 邮编:518031
  联系 人:曾小丽、谢露
  咨询电话:0755-25938076、25938008
  传  真:0755-25987132、25987133

变更(合并)托管单元

  变更(合并)托管单元是指本公司根据基金管理公司申请,将其下基金专用交易单元对应的托管单元变更到另一托管单元。
  一、基金管理公司申请变更(合并)托管单元前,应确保与其专用交易单元相对应的托管单元属于同一家托管银行,如因托管单元变更发生错误产生的纠纷,由基金管理公司承担一切责任,与本公司无关。
  二、基金管理公司申请变更(合并)托管单元,需于14:00前提交下列材料:
  (一) 变更(合并)托管单元申请表(附件7);
  (二) 整体转托管申请表(附件1);

  上述申请材料经形式审核通过后,本公司根据申请表中填报的日期,当日进行相关处理。
  三、对于新增设的交易单元,基金管理公司向深交所申请办理交易开通手续时,同时还须向本公司申请办理证券合并清算手续。
  四、收费标准:免费。
  五、咨询电话:0755-25938076、25938008
  传真:0755-25987132、25987133

  附件7
  变更(合并)托管单元申请表

┌─────────────────────────────────────────┐
│以下由基金管理公司填写                              │
├────────────────────┬────────────────────┤
│基金管理公司名称            │变更(合并)托管单元日期        │
├────────────────────┼────────────────────┤
│                    │                    │
├────────────────────┴────────────────────┤
│变更(合并)原因:                                 │
│                                         │
├────────────────────┬────────────────────┤
│交易单元编码及名称           │变更后托管单元编码及名称        │
├────────────────────┼────────────────────┤
│                    │                    │
├────────────────────┼────────────────────┤
│                    │                    │
├────────────────────┼────────────────────┤
│                    │                    │
├────────────────────┼────────────────────┤
│                    │                    │
├────────────────────┴────────────────────┤
│重要提示:                                    │
│  与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相对应的托管单元必须属于同一家托管银行。           │
├─────────────────────────────────────────┤
│基金管理公司声明:                                │
│如因我司提供资料、数据有误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我公司承担,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无关。                                     │
│                                         │
│经办人:      负责人:   公司名称(单位公章):              │
│联系电话:     传 真:        年 月 日               │
├─────────────────────────────────────────┤
│以下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填写                 │
├─────────────────────────────────────────┤
│登记存管部处理意见:                                │
│                                         │
│经办人:             复核人:                     │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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