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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关于发布《关于休眠账户及不合格账户数据申报相关工作的业务操作指引》的通知

  (三)休眠账户查询 投资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可向任一证券公司申
  请查询其A股账户是否处于休眠状态。证券账户状态包括正常、休眠、不合格、注销。只有正常状态的证券账户才能直接使用。
  (四)休眠账户激活后恢复使用
  1、休眠账户不能直接使用,激活后次日才能恢复使用。
  2、投资者可向任一证券公司申请激活其休眠A 股账户,申请激活休眠A股账户应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证券账户卡等材料。
  3、证券公司应严格审核投资者申请材料,属合格账户的,通过本公司实时开户系统报送休眠A股账户激活指令(数据接口见附件2,④、休眠账户激活);属不合格账户的,待账户规范后方可激活。
  4、本公司收到证券公司报送的激活指令后,激活该投资者休眠A股账户,并将处理结果返回相应证券公司(数据接口见附件2,④、休眠账户激活)。
  (五)持休眠账户的投资者,可选择新开账户
  1、持有休眠A股账户的投资者,可以选择不办理激活手续,而在有开户代理资格的证券公司申请开立一个新的A 股账户。
  新开账户免费,次日才能使用,原休眠A股账户自动注销。
  2、证券公司应严格审核投资者申请材料,通过本公司实时开户系统报送挂失补办换新号指令新开账户(数据接口见附件2,⑤、持有休眠账户的投资者申请新开A股账户)。
  二、不合格账户数据申报及相关工作
  (一)不合格账户申报
  1、2007年10月15日至31日,各证券公司应以法人为单位,通过D-COM 系统向本公司报送不合格A股账户数据,以及在办理第三方存管过程中已在柜面交易系统注销但未通过本公司实时开户系统注销的不合格A股账户数据(数据接口见附件2,①、账户规范委托库ZHGFWT.DBF)。
  本公司在收到证券公司报送数据的当日收市后,检查账户的有效性等内容,并将数据检查结果返回相应证券公司(数据接口见附件2,②、账户规范回报库ZHGFHB.DBF)。
  2、自2007 年11 月起,证券公司应以法人为单位于每月10日前,通过D-COM 系统向本公司报送上月已注销和已规范为合格账户的账户数据(数据接口见附件2,①、账户规范委托库ZHGFWT.DBF)。
  本公司在收到证券公司报送数据的当日收市后,检查账户的有效性等内容,并将数据检查结果返回相应证券公司(数据接口见附件2,②、账户规范回报库ZHGFHB.DBF)。
  证券公司通过本公司实时开户系统直接注销无证券余额的不合格A股账户前,应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内部审核形成的书面材料必须作为销户原始凭证保管并按凭证电子化要求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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