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广州市第二轮修志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穗府[2008]45号)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自1999年启动广州市第二轮修志工作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修志单位和广大修志工作者默默耕耘、辛勤劳动,积极推进我市第二轮地方志书编纂工作,为我市文化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促进地方志事业的发展,依据《
地方志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市政府决定,授予市委办公厅等65个单位“广州市第二轮修志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于法森等189位同志“广州市第二轮修志工作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总结经验,发扬成绩,谦虚谨慎,再接再厉,为我市地方志事业的发展再立新功。希望各修志单位和广大修志工作者以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为榜样,学习他们爱岗敬业、任劳任怨的奉献精神,求真务实、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努力开创我市地方志事业新局面,为建设全国文明城市和全省“首善之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广州市人民政府
二00八年十一月十六日
广州市第二轮修志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65个,排名不分先后)
市委办公厅
市委统战部
市委政法委
市委党校
市人大研究室
市府办公厅
市经贸委
市科技局
市民族宗教局
市公安局
市司法局
市劳动保障局
市国土房管局
市建委
市交委
市农业局
市外经贸局
市文化局
市卫生局
市人口计生局
市审计局
市市政园林局
市体育局
市物价局
市质监局
市旅游局
市外办
市档案局
广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市公路局
市地税局
市检察院
市政协学习和文史资料委员会
民主同盟广州市委员会
广州警备区
市总工会
市社科联
市供销社
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