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建章立制,重在长效。全市要把“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当前正在开展的“一畅两会”专项整治活动紧密结合起来。要深入剖析当地“城中村”的消防安全状况,创新思路和方法,紧密结合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社区消防工作和消防安全技防改造等措施,探索建立“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长效机制。
肇庆市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我市建筑消防设施状况,提升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水平,提高建筑物抗御火灾能力,充分发挥建筑消防设施的安全防范作用,减少灾害损失,确保建筑安全,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等现行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治理范围和内容
(一)专项治理范围
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公共建筑、地下公共建筑、易燃易爆场所内设置的建筑消防设施,治理重点是建筑物和场所内的报警设施,灭火设施,防排烟设施及其消防联动控制设施,安全疏散设施,建筑防火分隔设施。
(二)专项治理内容
1、建筑是否经过消防审核、验收;
2、建筑消防设施的运行状况是否良好,是否擅自关停;
3、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并落实;
4、实行承包、租赁、委托经营以及多产权单位建筑消防设施管理责任是否明确;
5、建筑消防设施的消防控制中心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二、治理目标
通过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治理,初步摸清全市重要建筑消防设施底数,改善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严重、运行不正常的现状,提高建筑消防设施的完好率,增强建筑物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
(一)初步掌握建筑消防设施基本情况;
(二)全面实行建筑自动消防设施联动检查年度备案工作;
(三)建筑自动消防设施责任单位签订维护保养协议达到100%;
(四)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
(五)建立完善建筑消防设施管理档案;
(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消防机构出具的《建筑消防设施年度联动检查备案》(见附件4)作为设有自动消防系统的企业年检的前置条件。
三、整治的时间、步骤、工作方法和措施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自2008年5月15日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分下述四个阶段进行。采取单位自查整改与依法督促整治相结合的工作方法。
(一)组织部署阶段(2008年5月15日至5月30日)
市、各县(市、区)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会议暨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治理工作动员大会,下发治理工作方案,统一部署。各地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多渠道发动,把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治理工作目标要求和相关的消防技术标准规定内容向社会公告,公示公开咨询电话和社会投诉举报方式等事项,使各建筑消防设施责任单位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切实抓好专项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