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消防局《肇庆市开展“一畅两会”消防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肇庆市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肇庆市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要参照市的做法,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

  (二)职责分工。

  1、市消防隐患整治办公室:负责制订“一畅两会”专项行动中关于“三小”场所、出租屋安全消防隐患整治工作的相关政策和管理实施细则,指导、协调、督促各县(市、区)和有关单位的“三小”场所、出租屋安全消防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处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对各县(市、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不定期督察,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如下:

  2、市综治办:负责将“一畅两会”消防隐患专项整治行动作为一小项工作纳入市综治考核范围;对各县(市、区)工作进展不力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根据肇办发[2006]2号文,依照程序提请综治“五部门”实行综治一票否决。

  3、市委宣传部:负责“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全程宣传报道,引导舆论导向,营造专项整治氛围。督促电视台全力配合专项整治工作,对整治的标准、办法以及相关整治工作的政策、信息定期定时加以宣传,并就“三小”场所、出租屋内的火灾隐患的危害性结合近期火灾事故,制作专题警示片,以警示民众。

  4、市公安局:掌握专项整治治安动态,维护整治工作秩序;督促出租屋做好登记备案和治安防范工作。

  5、市公安消防局:负责组织起草“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综合整治工作有关文件,负责有关治理标准的解释答复,负责选取有代表性的小商铺、小作坊、出租屋建立整改样板,供基层参照执行,对“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技术改造工作提供指导。

  6、市监察局:负责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不履行、不正确履行职责的有关工作人员进行查处。

  7、市财政局:负责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项审核、安排宣传、执法等所需费用。

  8、市建设局:负责指导各县(市、区)和镇(街)消防隐患整治办公室落实“三小”场所、出租屋和既有建筑检测、整治措施及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三小”场所、出租屋和既有建筑及时进行处理工作。

  9、市城乡规划局和市市政管理局:指导各县(市、区)及镇(街)消防隐患整治办公室建立相应的标准、实施办法,查处违法建筑。

  10、市安监局:负责督促、指导、综合协调各县(市、区)和镇(街)消防隐患整治办公室的安全生产工作,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进行查处。

  11、市府法制局:负责“三小”场所、出租屋和既有建筑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有关政策和规范文件的合法性审查,配合有关单位制订执法的实施细则。

  12、团市委:组织发动青年志愿者参加到专项整治工作中来,联合市公安消防局对青年志愿者进行培训,并根据志愿者的地域将其充实到镇、街、村委、居委的专项整治工作队伍中来,使其在调查摸底、宣传发动等阶段发挥积极作用。

  13、市工商局:指导各县(市、区)及镇(街)消防隐患整治办联合工商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无证照经营行为。

  14、肇庆供电局:指导基层供电部门配合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调查摸底、隐患查处工作。

  四、整治原则

  我市“三小”场所、出租屋和既有建筑数量大,隐患多,整治难度大,已经成为安全事故高发区。对“三小”场所、出租屋和既有建筑消防安全隐患的整治,要坚持“人民生命至上,火灾隐患必除”的理念,贯彻以下原则:

  (一)属地管理原则。对“三小”场所、出租屋安全隐患的整治,要坚持属地管理,当地政府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层层签订责任书,划分责任。市与各县(市、区)、各县(市、区)与镇(街)、各镇(街)与居委会、村(社区)三级要分别签订辖区《肇庆市“一畅两会”消防隐患专项整治行动责任书》,形成领导责任制、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为框架的工作责任体系。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