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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成品油价格的通知


  八、各市要在12月19日16∶00时前将汽、柴油调价方案的执行情况、市场价格情况和存在问题书面报告省物价局服务价格处(传真电话:0551-2650361)。

  九、下调后的价格自2008年12月19日零时起执行。

  附件:1.安徽省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表

  2.安徽省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成品油价格的通知(略)

省物价局

2008年12月18日

  附件1
  安徽省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表

  单位:元/吨、元/升

 

吨价

90#乙醇汽油

93#乙醇汽油

97#乙醇汽油

0#柴油

-10#柴油

合肥市

6355

6736

7118

5745

6090

其它地区

6377

6760

7142

5767

6113

 

升价

90#乙醇汽油

93#乙醇汽油

97#乙醇汽油

0#柴油

-10#柴油

合肥市

4.75

5.04

5.32

4.96

5.26

其它地区

4.76

5.05

5.33

4.98

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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