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改进和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把中小户型、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作为扩大房地产投资的主体,进一步优化住房供应结构。外来购房者较多、房价收入比较高的城市,可组织开发建设限价商品房,满足本地"夹心层"居民的住房需求。全面实行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制度,明确住宅性能要求、各类配套设施建设安排和"四节一环保"措施,作为项目招标、土地出让的前置条件。全面实行商品房预售和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制度,防止开发企业、中介机构恶意抽逃资金,维护交易安全和消费者权益。全面实行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制度,确保住房功能、质量和设施配套。加强房地产运行情况调度和市场监测分析,建立完善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上半年17市全部开通,年底实现全省联网。研究制定《山东省房屋登记办法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产权产籍管理。
(十二)着力提升住房品质和居住质量。制定完善相关标准规范和管理流程,大力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切实提高住房工程质量、功能质量和环境质量,促进省地节能环保型住宅建设。大力开展住宅部品认证和住宅性能认定工作,推广可再生能源利用设施、中水回用设施与住宅设计施工一体化,抓好国家康居示范工程建设。贯彻落实《
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扩大物业管理覆盖面,提高服务水平,创建和谐社区。
四、全面完成迎全运环境整治集中行动,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面貌
(十三)扎实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集中行动。围绕举办第十一届全运会,以比赛场馆和接待场所周边、交通干线沿线、城市出入口、重要景点、主要商业街区、历史文化街区为重点,精心实施环境整治集中行动,启动一批重点整治项目,建设一批便民服务设施,打造一批人居环境亮点,进一步提升城市品位、彰显地方特色、弘扬齐鲁文化。加快风景名胜区规划编制步伐,建立健全景区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对景区内建设活动的监测监控,严禁未经评估和许可在景区内搞开发,促进风景名胜资源严格保护和永续利用。
(十四)提高城市基础设施水平。以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道路桥梁、危旧管网改造等为重点,组织实施一批前期工作成熟、建设条件落实的项目。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中央和省级财政新增投资及时用于土建安装和设备材料购置。推进城建投融资体制改革,创造条件发行市政债券、企业债券,积极利用世行、亚行贷款。尽快启动青岛地铁和济南轻轨项目,新建、改扩建一批城市道路、公交场站和公共停车场,改造一批城市供排水、燃气、热力管网及防汛设施,实施一批城市水系整治和园林绿化工程。大力发展节约型绿化,培育种植耐旱、节水、涵养水源的植物,普及滴灌、微灌、管灌等技术。深入开展园林城市和人居环境奖创建活动,继续开展无障碍城市创建活动。做好济南园博会筹备工作,突出抓好齐鲁园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