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只有处理说明显示 “已受理待初审”或“审核失败”的送股申报记录可进行修改。
3、送股申报撤销
申请人登陆PROP综合业务终端后,选择界面左侧“送股业务→送股申报撤销”菜单,可进入“送股申报撤销”界面。选择界面上方的“起始申请日期” 及“截止申请日期”,界面下方的“申报查询记录”中将显示选定期间的所有申报记录。点击所需撤销的申报记录,即可对该条申报进行撤销。
注:只有处理说明显示 “已受理待初审”或“审核失败”的红利申报记录可进行撤销。
4、送股申报信息查询
申请人登陆PROP综合业务终端后,选择界面左侧“送股业务→送股申报信息查询”菜单,可进入“送股申报信息查询”界面。选择界面上方的“起始申请日期”及“截止申请日期”,界面下方的“申报查询记录”中将显示选定期间的所有申报记录。点击所需查询的申报记录,即可对该条申报进行查询。
三、注意事项及附表
1、注意事项
1)使用红利、送(转增)股业务PROP电子申请功能后无须再提交书面形式的申请。
2)红利、送(转增)股业务PROP电子申请功能对申请要素进行了必要的限制,因此在某些情况下,申请人无法通过此功能进行业务申请,此时申请人需通过书面方式提交申请。
3)红利、送(转增)股业务PROP电子申请功能可全天接受申请人的申请,但PROP系统因关闭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使用的情况除外。
4)申请人使用红利、送(转增)股业务PROP电子申请功能进行申报后,应及时联系本公司业务人员,并提供含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决议,以便能使申报记录得到尽快审核。
2、处理说明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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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理说明 ┃ 注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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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待初审 ┃申请人的申报符合系统设定的条件,系统已接受该申报, ┃
┃ ┃但本公司业务人员尚未对该笔业务进行审核,此时申请人 ┃
┃ ┃可修改或撤销申报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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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撤销 ┃申请人已将申报撤销,该笔申报作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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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中 ┃本公司业务人员已将该笔申报纳入审核程序,此时申请人 ┃
┃ ┃不可修改或撤销申报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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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初审 ┃本公司业务人员已完成对该笔申报的初审,此时申请人不 ┃
┃ ┃可修改或撤销申报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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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复审 ┃本公司业务人员已完成对该笔申报的复审,此时申请人不 ┃
┃ ┃可修改或撤销申报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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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失败 ┃该笔申报未通过审核,申请人可选择修改该笔申报,或将 ┃
┃ ┃该笔申报撤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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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利业务处理完成 ┃该笔申报对应的红利业务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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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股业务处理完成 ┃该笔申报对应的送股业务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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