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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红利、送(转增)股业务PROP电子申请功能操作指引

   注:只有处理说明显示 “已受理待初审”或“审核失败”的送股申报记录可进行修改。
  3、送股申报撤销
  申请人登陆PROP综合业务终端后,选择界面左侧“送股业务→送股申报撤销”菜单,可进入“送股申报撤销”界面。选择界面上方的“起始申请日期” 及“截止申请日期”,界面下方的“申报查询记录”中将显示选定期间的所有申报记录。点击所需撤销的申报记录,即可对该条申报进行撤销。
   注:只有处理说明显示 “已受理待初审”或“审核失败”的红利申报记录可进行撤销。
  4、送股申报信息查询
  申请人登陆PROP综合业务终端后,选择界面左侧“送股业务→送股申报信息查询”菜单,可进入“送股申报信息查询”界面。选择界面上方的“起始申请日期”及“截止申请日期”,界面下方的“申报查询记录”中将显示选定期间的所有申报记录。点击所需查询的申报记录,即可对该条申报进行查询。
  三、注意事项及附表
  1、注意事项
  1)使用红利、送(转增)股业务PROP电子申请功能后无须再提交书面形式的申请。
  2)红利、送(转增)股业务PROP电子申请功能对申请要素进行了必要的限制,因此在某些情况下,申请人无法通过此功能进行业务申请,此时申请人需通过书面方式提交申请。
  3)红利、送(转增)股业务PROP电子申请功能可全天接受申请人的申请,但PROP系统因关闭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使用的情况除外。
  4)申请人使用红利、送(转增)股业务PROP电子申请功能进行申报后,应及时联系本公司业务人员,并提供含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决议,以便能使申报记录得到尽快审核。
  2、处理说明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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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处理说明   ┃  注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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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受理待初审   ┃申请人的申报符合系统设定的条件,系统已接受该申报, ┃
  ┃         ┃但本公司业务人员尚未对该笔业务进行审核,此时申请人 ┃
  ┃         ┃可修改或撤销申报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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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撤销      ┃申请人已将申报撤销,该笔申报作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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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核中      ┃本公司业务人员已将该笔申报纳入审核程序,此时申请人 ┃
  ┃         ┃不可修改或撤销申报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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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初审      ┃本公司业务人员已完成对该笔申报的初审,此时申请人不 ┃
  ┃         ┃可修改或撤销申报内容。               ┃
  ┣━━━━━━━━━╋━━━━━━━━━━━━━━━━━━━━━━━━━━┫
  ┃已复审      ┃本公司业务人员已完成对该笔申报的复审,此时申请人不 ┃
  ┃         ┃可修改或撤销申报内容。               ┃
  ┣━━━━━━━━━╋━━━━━━━━━━━━━━━━━━━━━━━━━━┫
  ┃审核失败     ┃该笔申报未通过审核,申请人可选择修改该笔申报,或将 ┃
  ┃         ┃该笔申报撤销。                   ┃
  ┣━━━━━━━━━╋━━━━━━━━━━━━━━━━━━━━━━━━━━┫
  ┃红利业务处理完成 ┃该笔申报对应的红利业务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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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送股业务处理完成 ┃该笔申报对应的送股业务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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