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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府办〔2009〕4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单位:

  《三亚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九年一月十二日

三亚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
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根据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监察部、农业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9部门的部署及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商务厅等10部门《关于印发海南省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琼食药监〔2008〕14号)要求,我市决定开展为期4个月的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整治目标

  全面整治食品添加剂生产、流通和使用,坚决依法打击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依法打击生产销售非法食品添加物的行为,依法严厉惩处一批违法犯罪分子。使在食品生产经营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食品和食品添加剂行业健康发展。

  二、工作安排

  本着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严厉打击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犯罪行为。同时,着力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把整治与规范、监管与自律的各项措施有效结合并抓好落实。利用4个月的时间,分三个阶段完成专项整治的任务和目标。

  (一) 自查自纠阶段(2009年1月10日-2009年1月20日)

  1. 主要任务

  (1)督促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2)调查掌握非法食品添加物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易被添加的食品类别。

  2. 具体措施

  (1)市政府有关部门联合发布公告,明确专项整治的目的、范围和要求。按照公告要求,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企业、食品和食品添加剂销售单位以及餐饮经营单位对食品中添加和使用非食用物质和不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进行自查自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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