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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发展乡村旅游实施意见的通知


  三、发展乡村旅游工作步骤

  发展乡村旅游要以一批旅游小镇、旅游特色村的开发建设为依托和载体,具体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资源普查阶段。2008年5月起,各县(市)旅游局要组织力量,以列入全州开发建设计划的旅游小镇、旅游特色村为目标和对象,抓紧开展乡村旅游资源调查摸底工作,重点对资源特色、民族风俗、生态环境、文物古迹等基础资料进行全面的普查,并进行认真的分析,提出初步的发展方向,为下一步的规划编制、开发建设工作做好前期准备。

  (二)编制规划阶段。2008年6月起,由州旅游局牵头,根据资源普查和前期准备工作完成情况,组织并指导各县(市)旅游局分期、分批,抓紧开展旅游小镇、旅游特色村的规划和开发建设方案的编制工作。各县(市)旅游局编制的正式规划成果要报州旅游局进行审查后,上报省旅游局、州旅游产业领导小组备案,其中列入全省重点建设计划的旅游小镇、旅游特色村开发建设规划,要根据要求上报省旅游局审查。

  (三)开发建设阶段。按照“分期开发、分类指导、成熟优先、持续推进”的原则,在州旅游局的统一领导下,各县(市)旅游局负责督促、指导有关的项目业主单位,按照审定的规划方案,抓紧开展旅游小镇、旅游特色村的开发建设工作,力争在三年内全面完成初步建成6个特色旅游小镇、30个旅游特色村的计划。总体工作进度,具体安排如下:

  1.2008年内要启动首批乡村旅游开发建设项目。其中,旅游小镇建设项目3个,分别是:勐罕镇、勐仑镇、大渡岗乡;旅游特色村开发建设项目10个,分别是:景洪市勐罕镇曼春满、曼听,嘎洒镇曼景保、曼景法,大渡岗乡大干坝村;勐海县打洛镇勐景来、勐遮镇景代一村和二村;勐腊县勐仑镇城子村、勐腊镇曼龙勒、曼龙代。

  2.2009年启动第二批乡村旅游开发建设项目。其中,旅游小镇建设项目2个,分别是:嘎洒镇、打洛镇;旅游特色村开发建设项目10个,分别是:西双版纳旅游度假区曼弄枫,景洪市勐罕镇曼将村、曼嘎村、曼乍村,大勐镇曼飞龙村;勐海县勐海镇曼贺村、曼峦回村,打洛镇城子村;勐腊县勐腊镇曼旦村、曼朗村。

  3.2010年启动第三批乡村旅游开发建设项目。其中,旅游小镇建设项目1个,分别是:易武镇;旅游特色村开发建设项目10个,分别是:景洪市嘎洒镇曼峦典;勐海县勐混镇曼召村、格朗和乡竹林寨、南糯山半坡老寨、勐遮镇曼短村、西定乡章朗村;勐腊县关累镇城子村、易武镇十字街村、勐捧镇温泉寨、象明乡石良子基诺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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