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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发展乡村旅游实施意见的通知


  (四)发展乡村旅游有利于旅游产业品牌的提升。西双版纳州乡村旅游资源具有农业旅游资源和少数民族历史文化资源高度融合的特性,发展乡村旅游可以有效挖掘和保护民族历史文化,加快民族文化旅游产品的开发,树立西双版纳旅游品牌,提升旅游业文化内涵,使多民族的文化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合优势和经济优势。

  二、发展乡村旅游的指导思想、目标和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要求和旅游产业发展的规律,充分发挥旅游产业的关联带动作用,将乡村旅游发展全面融入到我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以建设旅游小镇、旅游特色村为重点,通过政府引导、农民广泛参与、社会积极配合和市场有效运作,以农兴旅,以旅助农,城乡互动,推动乡村旅游经济的全面发展,将乡村旅游发展融入到我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旅游产业转型升级中。

  (二)发展目标

  通过发展乡村旅游,力争到2010年实现以下工作目标。

  1.在全州初步建成6个特色旅游小镇、30个乡村旅游特色村。实现乡村旅游接待人数每年保持20%左右的速度递增,到2008年底接待旅游人数突破120万人次,到2010年底接待旅游人数突破180万人次。

  2.以观光农业和生态旅游,农家乐、民族民俗风情体验为主,基本形成种类丰富、特色鲜明、结构合理、经营规范的乡村旅游产品体系,使乡村旅游成为连通城乡的旅游大市场,成为推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支撑,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推动力。

  (三)建设要求

  1.必须从实际出发。坚持政府主导,尊重农民意愿,通过“一事一议”充分调动和发挥群众积极性,加快推进发展进程。

  2.必须注重特色。在充分利用和开发乡村旅游资源的同时,要加强对生态环境、文物古迹、非物质文化遗产、民族民俗文化的保护,避免因为规划不当、盲目发展而造成资源破坏和环境污染

  3.必须编制规划。要在科学规划的前提下,发展乡村旅游。按编制的乡村旅游发展规划,加强村(寨)环境整治和建设,改善卫生条件,完善村(寨)基础设施和服务配套设施建设。

  4.必须规范管理。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标准,要有必要的旅游标识标牌。

  5.必须分类指导。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作为发展乡村旅游工作的责任部门,要在州旅游产业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根据全州各地在发展乡村旅游中客观存在的差异性和不平衡性,加大分类指导的工作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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