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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任免裴建华等工作人员职务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任免裴建华等工作人员职务的通知
(鲁政任〔2006〕131号)


省国资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决定,任命:
  裴建华为山东省监察厅驻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察专员。

  免去:
  王和先的山东省监察厅驻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察专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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