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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8年长春市政府系统互联网政府网站考核评议实施方案及有关事宜的通知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8年长春市政府系统互联网政府网站考核评议实施方案及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市直机关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全市电子政务工作安排,2008年要继续做好政府系统互联网政府网站的考评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2008年长春市政府系统互联网政府网站考核评议实施方案》,现将其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八日

  2008年长春市政府系统互联网政府网站考核评议实施方案

  为做好2008年全市政府系统互联网政府网站考核评议有关工作,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考核评议范围

  (一)各县(市)区、开发区政府网站;

  (二)市政府各部门和单位建设的政府网站。

  二、考核评议内容

  (一)网站信息发布情况;

  (二)网站互动交流情况;

  (三)网站网上服务情况;

  (四)网站设计及功能情况。

  三、考核评议方式

  考核采取评议与督办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评议由日常监测、网上公众评议、专家评议三部分组成。年末结合三项得分情况,按县区组和部门组分别排名,评出县区组优秀网站5名,部门组优秀网站15名;评出进步较快的先进网站5名;评出先进个人25名。

  对优秀(先进)网站的建设单位和先进个人将予以通报表彰。对于网站建设较差、经督办整改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同时将考核结果报市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小组。

  (一)考核时间:2008年4月至2008年11月。

  (二)日常监测工作。长春市政府门户网站(www.cc.jl.gov.cn)编辑部、长春信息港网站(www.changchun.gov.cn)采编中心相关工作人员按分工对网站实施日常监测,每季度进行一次评分并形成点评意见。考核结果由市电子政务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后,以通报的形式发布。

  (三)公众评议工作。在长春市政府门户网站和长春信息港网站上开辟“公众评议政府网站”专栏,采取网上调查的方法广泛获取公众对政府网站的支持度。市政府各部门和单位的网站可以用FLASH的形式加以链接,投票情况在2008年11月30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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