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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举办武汉市第八届运动会的通知

  柯 青 长江日报报业集团副总编
  傅建均 武汉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附件2
  市八运会竞赛规程总则

  为了进一步贯彻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和《奥运争光计划》,促进全民健身活动蓬勃开展,加速体育后备人才的发现和培养,不断提高我市竞技体育运动水平,我市将于 2009年9月举办市八运会。
  一、主办、承办、协办单位
  主办:市人民政府
  承办:江岸区人民政府、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市直机关工委、市农业局、市残联、市民宗委。
  协办:各有关单位、各单项体育协会、新闻单位、赞助单位。
  二、竞赛时间、地点
  2009年9月在江岸区举行(具体时间待定,青少年类及其他类别的部分项目比赛先期进行)。
  三、竞赛项目
  (一)青少年类(14项)
  田径、游泳、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射击、体操、摔跤、举重、跆拳道、武术。
  各竞赛项目的小项设置按照市体育局统一审定下发的各项目竞赛规程执行。
  (二)职工类(16项)
  乒乓球、篮球(3人)、羽毛球、网球、游泳、桥牌、围棋、中国象棋、钓鱼、体育舞蹈、大众体育创编、健身舞(健身秧歌、排舞、柔力球)、自行车、健美操、门球、趣味步行(含户外登山)。
  (三)农民类(4项)
  中国象棋、健身秧歌、舞龙、趣味体育。
  (四)残疾人类(9项)
  乒乓球、羽毛球、田径、游泳、中国象棋、举重、保龄球、聋人足球(表演)、盲人门球(表演)。
  (五)公安类(2项)
  射击、武装越野(均为表演项目)
  (六)少数民族类(3项)
  蹴球、打陀螺、高脚竞速(均为表演项目)
  四、组队参赛和承办竞赛单位

  类 别         承办单位              参赛单位
  青少年类      市体育局、市教育局、江岸区      各区;
  职工类       市总工会、市体育局、市直机关工委   各区;企事业单位;市直机关
  农民类       市农业局               各区;
  残疾人类      市残联                各区;企事业单位
  公安类       市公安局               各区;
  少数民族类     市民宗委               各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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