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度广西科学技术进步奖授奖的决定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进科技进步,进一步实施“科教兴桂”战略,根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桂政发〔2002〕67号)规定,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给“大跨度拱桥设计与施工技术研究”1项成果授予2008年度广西科学技术特别贡献奖;给“反重力近终形铸造技术及其应用”等4项成果授予2008年度广西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给“桂淮2号等淮山系列新品种选育及定向结薯栽培综合技术研究”等42项成果授予2008年度广西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给“木薯品种桂热3号、GR891的选育和推广应用”等95项成果授予2008年度广西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