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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166.《转发省国税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广东潮汕地区部分企业纳入正常税收监管范围的通知》(珠国税发[2001]244号)。

  167.《关于规范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及完税分割单管理的通知》(珠国税发[2001]328号)。

  168.《税收业务会议纪要》(税收业务会议纪要[2002]2号)。

  169.《税收业务会议纪要》(税收业务会议纪要[2002]3号)。

  170.《税收业务会议纪要》(税收业务会议纪要[2002]5号)。

  171.《税收业务会议纪要》(税收业务会议纪要[2002]6号)。

  172.《关于印发珠海市国税局开具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及完税分割单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珠国税发[2002]18号)。

  173.《转发省国税局关于认真做好2001年度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工作的通知》(珠国税发[2002]19号)。

  174.《转发省国税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聚碳酸脂胶粒等产品有关出口退税问题的通知》(珠国税发[2002]68号)。

  175.《转发省国税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做好2001年度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工作的通知》(珠国税发[2002]78号)。

  176.《转发省国税局关于米粉干征退税率适用问题批复的通知》(珠国税发[2002]122号)。

  177.《转发省国税局关于贯彻国家税务总局将潮汕地区纳入出口货物退(免)税正常管理的补充通知》(珠国税发[2002]178号)。

  178.《转发省国税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商业企业出口货物有关退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珠国税发[2002]256号)。

  179.《转发省国税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成品油出口有关退税问题的通知》(珠国税发[2002]258号)。

  180.《关于印发<珠海市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代理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理操作办法>和<珠海市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管理操作办法>的通知》(珠国税发[2002]260号)。

  181.《关于下发2002年度珠海市出口企业分类情况的通知》(珠国税发[2002]280号)。

  182.《转发省国税局关于印发<广东省D类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审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珠国税发[2002]319号)。

  183.《关于印发<珠海市D类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珠国税发[2002]329号)。

  184.《转发省国税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进行“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出口退税子系统联网试点的通知》》(珠国税发[2002]334号)

  185.《关于开展出口型生产性小规模纳税人专项检查的通知》(珠国税发[2002]349号)。

  186.《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菠萝渣有关退税问题的通知》(珠国税发[2002]362号)。

  187.《关于出口型生产性小规模纳税人专项检查的补充通知》(珠国税发[2002]379号)。

  188.《关于明确生产性出口企业变更经营地址有关“免、抵、退”税及一般纳税人管理问题的通知》(珠国税发[2002]383号)。

  189.《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电解铜有关退税问题的补充通知》(珠国税发[2002]391号)。

  190.《转发省国税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出口货物专用税票电子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珠国税发[2002]416号)。

  191.《税收业务会议纪要》(税收业务会议纪要[2003]3号)。

  192.《转发省国税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2年度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工作的通知》》(珠国税发[2003]25号)。

  193.《转发省国税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出口货物专用税票电子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珠国税发[2003]32号)。

  194.《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实行电子化管理的通知》(珠国税发[2003]62号)。

  195.《转发广州海关关于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有关栏目内容说明的函》(珠国税函[2003]67号)。

  196.《转发省国税局关于利用“口岸电子执法系统”的出口数据审核生产企业“免、抵、退”税出口额的补充通知》(珠国税发[2003]78号)。

  197.《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利用“口岸电子执法系统”的出口数据审核生产企业免、抵、退税出口额的通知》(珠国税发[2003]84号)。

  198.《关于开展对2002年度开具出口专用缴款书生产企业的清算通知》(珠国税发[2003]119号)。

  199.《转发省国税局 海关总署关于正式启用“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出口退税子系统的通知》(珠国税发[2003]127号)。

  200.《关于下发2003年度珠海市出口企业分类情况的通知》(珠国税发[2003]147号)。

  201.《关于进一步明确出口退(免)税逾期单证不齐视同内销征税处理办法的通知》(珠国税发[2003]157号)

  202.《转发省国税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2003年出口商品退税率文库的通知》(珠国税发[2003]222号)。

  203.《转发省国税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3年度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备案有关电子信息问题的通知》(珠国税发[2003]244号)

  204.《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内资企业办理出口退税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珠国税发[2003]246号)。

  205.《转发省国税局、总局关于做好2003年度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工作的通知》》(珠国税发[2003]289号)

  206.《关于制定珠海市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信息传递工作机制通知》(珠国税发[2004]54号)。

  207.《关于免税货物耗用进项税额转出计算方法的补充通知》(珠国税发[2004]1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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