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汕头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我市小型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意见

  第二,时间要求。核定利润率征收的调整和执行时间统一从2006年一季度起按季申报。核定利润率征收方式每年鉴定一次,时间为当年的1至3月底。核定利润率征收方式一经确定,原则上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各单位要从全局出发,坚决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步调一致,同步推行,避免出现不同单位辖管企业互相攀比的情况,确保此项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
  第三,方式方法要求。为了使对小型涉外企业专项清理工作落到实处,各单位应注意加强政策宣传,注重工作方法,讲究工作方式,要将严格执法与文明办税有机地结合起来,做好宣传引导工作。
  第四,管理要求。对核定利润率征收的企业,各单位要按规定完善手续,市局制订的《汕头市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表》(附件二)随文下发供各单位使用。尤为重要的,各单位要加强跟踪管理,积极敦促企业健全财务制度,规范财务管理,配备专职财务人员,完善内部管理,提高自行依法纳税的能力,及时纳入查账征收规范化管理。

汕头市国家税务局
二○○六年三月三日

  附件1:外商投资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

企业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基本情况投资总额及实收资本 电话 经济性质 所属行业 
生产地址 开业时间 开始获利年度 
主要产品名称 主要原材料名称 
发外加工对象 接受加工对象 
生产流程 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 
生产设备情况机器名称和编码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原值设计年生产能力(元)实际年生产能力(元)状态
        
        
        
        
        
        
        
        
        
        
2005年经营情况职工人数工资总额水费耗电量电费管理费固定资产折旧备注
        
场地情况数量 自有(原值) 备注
面积 租用(年租金)  
纳税情况2005年销售额 利润额 核定利润率 
2005年企业增值税额 2005年企业所得税额 
账务情况是否建帐帐务设置情况收入核算情况成本核算情况费用核算情况财务报表编制情况帐簿保存情况财务资料报送情况财务人员配置情况
         
企业自报及确认1、自报利润率:            2、产品出口比例:3、产品名称品种:4、2004年销售额(元):5、企业对调查情况的意见: 
调查人员对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意见:区局意见: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