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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水利局关于城口县蹇家湾水电站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一)主体工程防治区

  包括坝枢、电站厂房(包括引水系统),共占地5.32h㎡。

  施工过程中回填土石料及时按要求进行碾压,开挖和回填的边坡及时按设计要求进行防护,临时堆放的开挖土石料及时进行临时挡护;土石料运输过程中禁止超装散落,定时清扫沿线道路;水保措施与主体工程实行“三同时”制度,并加强监督管理等预防保护措施。

  对坝区管理范围和水库周边校核洪水位与汛限水位之间的可绿化地带进行整治,面积为11.58h㎡,并植树和撒播草籽绿化;对电站周边可绿化空地进行平整,面积0.40h㎡,并植树和撒播草籽绿化。

  (二)料场防治区

  砂岩料场位于库区中段任河右岸,城口县至巴山镇的公路经过料场左侧,公路内侧有一缓坡地可临时堆料;用于施工围堰的粘土料场位于库尾一带岸坡。土石料场共占地1.14h㎡。

  开采前,将砂岩料场的表土剥离,集中堆放;施工中采用阶梯形开采,每10m高设宽2m马道,以确保边坡稳定,并及时清除松散块体;取料结束后整治平台,并撒播草种绿化。

  在土料场上、下游侧设临时排水沟,长285m;取料结束后整治场地,并撒播草种绿化。

  (三)渣场防治区

  工程共生产弃渣24.37万立方米(松方),全部运到库内原人行索桥附近的弃渣场堆放,渣场占地约5hm2,均为河滩地,距坝区约5km。

  用土石弃渣沿渣场河边迎水侧修建石渣堤,长约1.05km,共用弃渣9.11万立方米,表面用干砌块石护面;堤内渣场可堆放渣量为15.50万立方米,可容纳剩余全部弃渣,场内堆渣顶面高程712.0m(同水库死水位)。

  (四)交通道路防治区

  大坝至库尾的公路长5.6km,需改(扩)建成永久性公路。本方案在公路沿线两侧种植行道树绿化。

  (五)施工临建防治区

  包括砂石料加工系统、砼料拌和系统、各类仓库和生活办公场地等,共占地1.15h㎡。

  施工结束后,对施工临建区场地进行清理,面积1.15h㎡,并撒播草籽绿化,面积1.15h㎡。

  (六)水库淹没区

  严格按水库清库技术要求进行清库,移民旧房的弃物及时运出库外。

  (七)直接影响区

  工程建设期对主体工程,以及施工临建区、道路和料场等加强管理和监督,减少对其周边的影响;施工结束后,对各防治分区周边的直接影响区地带进行场地整治,面积2.43h㎡,并撒播草籽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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