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水利局关于城口县蹇家湾水电站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渝水许可〔2007〕4号)
重庆市蹇家湾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重庆市城口县蹇家湾水电站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重庆市城口县蹇家湾水电站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基础资料基本清楚,编制的目的意义明确,所依据的法律法规、部委规章、规范性文件、规范标准和技术文件及资料正确,内容较全面,编制深度符合《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SL204-98)规定,达到了可行性研究阶段的深度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二、水土流失预测时段、预测内容、预测方法及预测结果基本正确。该项目共占用和扰动原地貌及植被面积85.96h㎡;损毁水土保持设施面积23.16h㎡,其中:林地18.98h㎡,草地4.18h㎡。另外损毁零星树木971株;工程建设产生永久弃渣24.37万立方米;造成的新增水土流失量为24.22万t。
三、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明确。其防治范围面积为85.96h㎡,其中:项目建设区83.53h㎡,直接影响区2.43h㎡。
四、水土流失防治原则和目标明确,水土保持分区合理,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计划安排基本恰当。根据水土流失防治范围,结合工程建设和影响区域水土流失特点及水土保持方案防治目标,方案将水土流失分区分为七个部分:主体工程区、料场区、弃渣场区、交通道路区、施工临时设施区、施工期水库淹没防治区和直接影响区。
五、原则同意该工程水土保持防治总体方案,水土流失防治措施配置及布局较为合理,能够控制因工程建设而造成的水土流失。根据工程区地形、地质、土壤条件及区域水土流失状况和防治重点,结合主体工程已有的水土保持措施,将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和面上治理相结合,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相结合,工程措施与植物措施相结合,工程建设初期以工程措施为主,充分发挥工程措施的速效性,起到迅速防治水土流失的作用;工程建设后期以植物措施为辅,发挥植物措施的长效性和观赏性,起到长期稳定的水土保持作用。水土保持方案中新增措施主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