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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水利局关于重庆市桃花溪彩云湖生态补水设施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重庆市水利局关于重庆市桃花溪彩云湖生态补水设施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渝水许可〔2007〕5号)


重庆市桃花溪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重庆市桃花溪彩云湖生态补水设施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重庆市桃花溪彩云湖生态补水设施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的目的意义明确,所依据的法律法规、部委规章、规范性文件、规范标准和技术文件及资料基本正确,内容较全面,编制深度基本符合《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SL204-98)规定,达到了可行性研究阶段的深度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二、水土流失预测时段、预测内容、预测方法及预测结果基本正确。该项目共占用和扰动原地貌及植被面积8.30h㎡;损毁水土保持设施面积6.49h㎡,其中:九龙坡区5.77 h㎡(土坎梯田梯土3.86h㎡、林草地1.70h㎡、水域0.21h㎡,零星树木85株),高新区0.72h㎡(土坎梯田梯土0.35h㎡、林草地0.30h㎡、水域0.07h㎡,零星树木15株);经水土流失预测计算,工程建设期造成的水土流失量约6453t。

  三、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明确。其防治范围面积为8.30h㎡,其中:项目建设区8.15h㎡,直接影响区0.15h㎡。

  四、水土流失防治原则和目标明确,水土保持分区合理,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计划安排基本恰当。根据工程建设的内容和施工进度,结合工程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类型,强度和治理难度不同,将工程的水土流失防治范围分为项目建设区和直接影响区,其中项目建设区又分为污水处理工程防治区、湿地系统防治区和污水管网及渠道工程防治区。

  五、原则同意该工程水土保持防治总体方案,水土流失防治措施配置及布局基本恰当,能够控制因工程建设而造成的水土流失。结合各分区水土流失类型、特点和完工后的利用意向,确定水土流失防治体系。水土保持措施设计根据水土流失预测结果,采取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相结合,以工程措施控制大面积、高强度水土流失,并为植物措施的实施创造条件,同时以植物措施和工程措施配套,提高水土保持效果。水土保持方案中新增措施主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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