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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广东省保险业免征营业税具体险种的通知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广东省
保险业免征营业税具体险种的通知
(1994年9月10日 深税发〔1994〕532号)
各分局:
接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广东省保险业免征营业税具体险种的通知》称:“关于广东省保险业免征营业税具体险种问题,经请示,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1994年7月11日以财税字〔1994〕050号批复,同意对我省保险部门开办的以下险种免征营业税:
一、
普通人寿保险
(一)子女成长保险金保险;
(二)老人长寿保险。
二、
养老金保险
第 [1] 页 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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