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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煤炭局关于安全型煤矿建设升级达标的实施意见


  7、淄博市安全型煤矿地测防治水专业考核评分办法

项目及标准要求考核评分办法标准分扣分得分备注
地测防治水 100   
一、掘进给向 14   
1、中腰线标定及时、准确、无责任工程事故。(1)巷道开工单应提前3天发送地测科。(2)重要巷道的开门应有标定工作设计图。(3)巷道开门时须对作为起算数据的上一级导线(点)进行检测。2、3000m以上贯通测量应有设计、审批、总结,贯通测量精度符合规程规定或工程要求。3、坚持巷道开门、贯通、停头、复工、停采及工程进度等通知单制度。4、贯通通知单应提前(岩巷20-30m,煤巷30-40m)发送施工单位、矿分管领导及技术、安全、通风等单位。(1)巷道开工通知单提前发送,时间少于3天或无标定工作设计图者,每发现一处扣0.6分。(2)起算数据缺检测者,发现一处,扣0.5分。(3)中腰线不及时或有差错,造成掘进方向偏差,每发现一处,扣3分。(4)3000m以上贯通工程或两井间的贯通,未编制贯通测量设计书或未经审批、没有工作总结,每缺一项扣2分。(5)贯通后重要方向的误差值超过允许偏差,每发现一处扣4分。(6)贯通通知单提前量达不到要求,每发现一次扣0.4分。(7)巷道掘进到特殊地段时,漏发安全隐患通知单,每发现一处扣3分。   指未造成工程事故的小偏差
二、基本矿图 10   
1、煤矿必须具备以下基本矿图检查全部矿图(重点检查采掘工程平面图)    
(1)井田区域地形图,比例尺1:2000或1:5000。(2)工业广场平面图,比例尺1:500或1:1000。(3)采掘工程平面图,比例尺1:1000或1:2000.(4)井上下对照图比例尺1:2000或1:5000。(5)主要保安煤柱图,比例尺1:1000或1:2000。(6)井筒断面图,比例尺1:200或1:500。(7)井底车场平面图,比例尺1:200或1:500。(8)主要巷道平面图,比例尺1:1000或1:2000。2、基本矿图必须在经过裱糊并存放一年以上的原图纸或厚度0.1mm以上经过处理的聚酯薄膜上绘制。3、内容、精度符合《煤矿测量规程》的要求。4、图上符号、线条、注记等,符合现行《煤矿地质测量图例》规定的要求。5、图面清洁,线条均匀,色泽准确适度,按图例要求的字体注记;图面表达和注记无矛盾。6、每3-6个月填绘一次。(1)图种不全、绘图材料不符合要求、比例尺小于规程规定均视为缺图,每缺一种扣3分。(2)每一种图中,图幅不全或图纸错漏严重,图面严重破损、污染、质量不合格,扣2分。(3)每种矿图各抽查一幅,每发现一处坐标网格超限或展点超限扣0.2分;一处错漏扣0.2分;图面线条、符号、颜色、注记等图例有明显不符或各种不同图种、图幅之间数据、内容有矛盾等,每发现一处扣0.2分。(4)绘图质量不高者酌情扣分。(5)矿图未根据情况变化按规定及时填绘、修改、补充,每发现一处扣0.2分。   没有车场的斜井可不绘井底车场平面图。主要巷道平面图可不单独绘制。微机绘图的比例可视具体情况而定,但打印出来的图纸应便于读图、量取。微机制图的其数据、软盘可视为原图。
三、开采沉陷治理检查有关文字材料。4   
1、各类防水(沙)、建(构)筑物保护煤柱设计合理,未出现差错。2、各种“三下”工程,如建(构)筑物保护、维修、复垦、迁村购地、塌陷区治理等未出现差错,效果明显。各类保护煤柱设计不合理或“三下”工程效果不佳,存在安全隐患,有一项扣2分。    
四、地质报告 4   
1、煤矿在不同的生产阶段,必须具备精查或最终地质勘探报告、建井地质报告、补充勘探地质报告、开拓延深地质报告和矿井地质条件分类报告2、矿井必须有经审批的生产矿井地质报告,矿井地质报告必须通过验收,报告必须结论明确,有针对性,能指导生产。检查所有的地质报告(1)地质报告缺一种扣2分。矿井零星补钻未按规定提出地质资料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2)地质报告未经验收者,以缺项论处。地质报告质量不高者酌情扣分。无地质报告不得分。   零星补钻应提供地质资料
五、地质说明书 10   
1、煤矿各项采掘工程在设计施工前,地测部门须按规定的时间分别提交采区地质说明书、回采工作面地质说明书和掘进工作面地质说明书(简称“三书”)。2、必须有按《煤矿地质测量工作暂行规定》要求,由设计部门提交的并经总工程师签字批准的“委托书”。3、“三书”必须做到文字、原始资料、图纸等数字相符,内容达到要求。任意点名抽检当年提交的“三书”10份(10份中必须包括采区、掘进工作面和回采工作面三种地质说明书;不划分采区的矿井,可只抽检后两项)。(1)有缺项者,每缺一项扣2分。(2)对照采掘工程设计,施工日期,提交“三书”的时间达不到《煤矿地质测量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者,每一种扣0.5分。(3)没有委托书者,缺一次扣1分;按委托书提交时间达不到要求者,发现一次扣0.5分。(4)说明书的内容不全或有错、漏,以及互相间有矛盾等现象,每发现一处扣0.5分。   如采掘部门下达任务通知书较晚,提交“三书”的时间,从接到通知单之日算起
六、地质预报 14   
1、地质预报应做到月有月报,年有年报。必要时应做临时性预报,并且必须有文字和图纸。2、预报的内容应包括地点、范围、对生产的影响、应采取的措施等。3、预报结果应保证煤矿正常安全生产,无因预报错误造成工程事故。4、地质预报应以年为单位装订成册,妥善保存。检查当年全部地质预报书。(1)缺年报扣4分,月报每缺一次扣2分;临时预报每缺一次扣1分。(2)预报图、表不全或内容不全,每发现一处扣0.5分。(3)预报内容简单,不能指导生产,每发现一次扣0.5分;预报错误造成工程事故,每发生一次扣2分。(4)预报未按规定保存或丢失,每发现一处扣1.0分。    
七、水情水害预报 15   
1、生产矿井必须建立水文观测系统,并按规定时间坚持观测。对受水威胁的工作面也要定期探测。2、水情水害预报应包括周分析、月预报、季预报、年预报。年、季、月底总结,并按年装订成册。3、水害预报,图表相符,内容齐全,描述准确,定性,定量,措施有针对性,签字齐全。4、若当月生产计划变更,存在水害隐患,要提前5-6天发水害通知单。5、预报结果应保证煤矿正常生产,不会出现因预报错误而造成透水事故的现象。(1)未按要求建立水文观测系统或未定期进行观测,扣2分;观测系统(包括工作面探测)不齐全,每缺一处扣0.5分。(2)检查当年全部水情水害预报。①缺报或未按要求发放水害通知单的扣1分;造成三级非伤亡事故,每发生一次扣10分。②内容简单,表达不确切,水害种类不能定性、定量、措施无针对性,不能指导生产,每发现一次扣0.5分。③图表不符,水害符号及描述不准确,每发现一处0.5分。   水文地质条件简单的矿井,可与地质预报合并到一起
八、防治水工程 25   
1、技术要求检查现有防治水工作文字材料。15   
(1)防治水工程有方案设计、施工设计,并按规定程序审批,工作结束后有总结报告。(2)坚持“有疑必探”,凡不清楚或有怀疑的地段,都必须安排探放水,并有防探水钻孔设计及技术措施。(3)防探水钻孔必须有单孔设计,设计必须符合《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要求。(4)对旧巷积水区、相邻报废积水小煤矿、断层、陷落柱、富水带等范围、补给途径等清楚,并有专门资料(5)矿井每月进行一次防治水隐患排查,并有书面排查分析记录,由局(集团、公司)组织每季度进行一次防治水安全检查,并有书面整改意见。(1)防治水工程无设计或未经审批,扣3分;因未探水发生透水事故,每有一次扣3分。(2)无防探水钻孔设计及说明书扣7分。(3)无单孔设计,扣3分,钻孔设计达不到《条例》要求,扣2分。(4)水害隐患不清或危害情况反映不及时,发现一处扣2分。(5)没有定期进行防治水检查,每缺一次扣5分;没有按期提交书面整改意见者,每缺一次扣5分。    
2、工程质量检查井上下防水工程及水害监测系统。10   
(1)威胁大矿安全的废弃小窑及钻孔等,均经过堵塞注浆、封堵处理,达到防水要求。(2)矿井各类防隔水煤柱的留设,符合《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及《矿井水文地质规程》的要求。(3)水情、水害监测系统齐全、设备状态完好。(4)各类防探水钻孔的质量,达到《矿井水文地质规程》第六章第二节及《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第三节的要求(1)小窑、钻孔封堵不良或防隔水煤柱不合要求,发现一处扣2分。(2)水害监测系统状态不佳或观测不及时,扣1.5分。(3)各类防探放水钻孔质量达不到规定要求,每发现一处扣1分。   非大水矿井可不设水情水害监测系统
九、关闭废弃煤窑调查 4   
对井田范围内关闭废弃的小煤窑进行调查、分析,记录在案。对其分布、开采范围,对生产矿的危害等情况清楚,并能与相邻煤矿建立适当的资料交换关系检查关闭废弃煤窑调查台账,情况不清,有一处扣2分。    


  8、淄博市安全型煤矿地面考核评分办法

验收内容评分办法扣分得分
安全型煤矿专项   
一、 组织建设25  
1、煤矿必须设立矿长,安全、生产、机电副矿长和总工程师等安全管理人员,以上人员必须具有煤矿安全生产相关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学历、从事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3年以上经历。3分,查人员、学历和工作经历证明每缺一项扣1分。  
2、 矿长必须具备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岗位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总工程师具有煤炭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知识全面,能深入井下现场,年龄在60岁以下。煤矿必须建立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总工程师对煤矿安全生产技术工作负责。3分,一项达不到要求扣1分。  
3、煤矿必须设立生产技术科、安全科、通防科、地测科、机电科和调度室,每个科室必须配备不少于1名专业技术人员,技术人员必须具备中专以上学历,不得兼职。各科室实现办公自动化。2分,每缺一项扣1分。  
4、煤矿必须明确企业法定代表人、分管负责人、生产辅助单位、职能机构和各岗位人员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把安全生产的责任逐级逐项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和各岗位人员,层层签定安全责任书,形成健全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2分,未签定安全责任书的该项不得分。  
5、煤矿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负责全面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主动接受并积极配合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建立和维护企业安全生产诚信。2分,对各级检查出的问题未及时整改,每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6、 煤矿必须每周至少由煤矿企业法定代表人主持召开1次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吸收驻矿督查员参加,专门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会议应当有规范的记录,载明议定的事项、决定以及落实的人员、措施和期限。会议的记录、纪要应纳入档案管理,同时报区县煤炭管理部门备案。2分,查记录,缺一次扣1分。  
7、煤矿必须编制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修改,由矿长负责组织实施。煤矿每年至少组织1次矿井救灾演习。4分,查资料,与实际不符的一处扣1分,未组织救灾演习的不得分。  
8、煤矿必须建立闭环管理制度。以落实安全责任为中心,建立健全制定、落实、完成、反馈的工作闭合程序,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闭环管理。2分,对检查出的问题未及时闭环管理和整改的,每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9、加强煤矿工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群众安全监督员作用,定期开展群众性安全大检查。1分,每月开展一次群众安全大检查,缺一次不得分。  
10、加强档案管理,自建矿以来的档案资料要归档管理,有专门档案室,实行专人管理,有完善的管理制度。2分,无档案室、无专人管理扣1分。  
11、 煤矿企业必须建立以下安全管理制度:(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2)安全会议制度;(3)安全目标管理制度;(4)安全投入保障制度;(5)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6)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7)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8)安全监督检查制度;(9)安全技术审批制度;(10)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11)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12)事故应急救援制度;(13)安全与经济利益挂钩制度;(14)入井人员管理制度;(15)安全举报奖励制度;(16)管理人员下井及带班制度;(17)安全操作管理制度;(18)需要企业制定的其他制度。2分,每缺一项制度或制度不完善扣1分。  
二、 安全技术管理25  
1、煤矿必须在批准的范围内依法组织生产,严禁超层越界、超上下限开采,严禁在各类保护煤柱中采掘。 2分,有一种情况全部扣完。  
2、 煤矿必须绘制下列十一种技术图纸:(1)矿井地质和水文地质图;(2)井上下对照图;(3)巷道布置图;(4)采掘工程平面图;(5)通风系统图;(6)井下运输系统图;(7)安全监测装备布置图;(8)排水、防尘、防火注浆、压风、充填、抽放瓦斯等管路系统图;(9)井下通信系统图;(10)井上、下配电系统图和井下电气设备布置图;(11)井下避灾路线图。图纸要符合技术规范要求并与实际相符,采掘工程平面图每半月要实测填图一次。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向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报送相关图纸。   3分,缺一种图纸扣1分,未按规定测绘图纸一次扣1分。  
3、严格控制采、掘工作面个数。按照安全高效的原则,煤矿生产采区:核定年生产能力30万吨以上的矿井,开采中厚及厚煤层的不得超过3个,开采薄煤层的不超过4个;核定年生产能力30万吨及以下矿井不得超过2个。2分,有一处超规定全部扣完。  
4、在一个采区内同一煤层不得布置3个(含3个)以上回采工作面或5个(含5个)以上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逐步推行一个采区一个回采工作面、二个掘进工作面的生产作业方式。核定年生产能力30万吨及以下矿井的一个采区只准一个采煤工作面,两个掘进工作面同时生产。2分,有一处超规定全部扣完。  
5、煤矿生产布局科学合理,回采工作面采用正规壁式采煤方法;确需炮采的,必须经区县煤炭管理部门核准,并报市煤炭局备案。1分未,经批准擅自炮采的全扣。  
6、严格控制入井人数。每个采区同时作业的采、掘人员每小班:核定年生产能力30-90万吨(含90万吨)的煤矿不得超过85人;核定年生产能力30万吨及以下的煤矿不得超过60人。其中采用综采工艺的采煤工作面不得超过26人;采用高档普采工艺的采煤工作面不得超过32人;采用炮采工艺的采煤工作面不得超过36人;采用综掘工艺的掘进工作面不得超过16人;采用炮掘工艺的掘进工作面不得超过12人。3分,每超1人扣1分。  
7、煤矿必须建立健全井下钻探队伍,探水作业人员不少于6人,并经三级培训合格,配备不少于两套完好的探水钻,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探放水。3分,探水员不符合规定扣1分。  
8、煤矿每年雨季前必须全面落实本单位的 “雨季三防”工作,对主要排水系统进行联合试运转。受雨季降水影响或威胁的煤矿,必须制定专门的防治措施。3分,未制定雨季三防计划扣1分,未进行联合试运转扣1分,未制定防治措施扣1分。  
9、煤矿总工程师要定期组织人员对矿井地质情况、开采情况、周边矿井采空区等情况进行排查分析,有针对性的采取安全技术措施,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技术问题。对重大安全隐患或技术难题,应聘请相关专家进行分析论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生产。经专家论证,矿井在技术上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立即停止生产4分,未进行排查分析的扣1分,无措施或措施无针对性扣1分,对本单位难以解决的重大安全隐患未聘请专家论证扣2分,扣完为止。  
10、企业法定代表人每月下井不得少于10次,安全、生产、机电副矿长和总工程师每月下井不得少于15次。井下每班必须确保至少有1名矿级管理人员在现场带班。带班人员要做到与工人同下同上,深入采掘工作面,抓安全生产重点环节,加强现场管理。2分,每月缺一次扣1分,无矿级领导带班的扣2分,扣完为止。  
11、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杜绝两班交叉作业。对井下人员实行入井、升井登记制度,安装井下人员管理系统,实时监控跟踪井下人员数量和位置,掌握井下人员情况。2分,未安装井下人员管理系统的扣1分,有两班交叉作业的扣1分,入井检身制度执行不严格扣2分,扣完为止。  
12、落实职业危害的防治工作,配备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检测和防护设备与装置,切实改善井下作业环境,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2分,未按规定测尘的扣分,未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每人扣分。  
三、隐患排查10  
1、按有关规定提足用好生产安全费用,保证隐患整改的资金投入。生产安全费用的提取,高瓦斯矿井、瓦斯异常区矿井、低瓦斯矿井有高瓦斯区的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涌水量大的矿井吨煤不低于10元,低瓦斯矿井吨煤不低于6元。3分,未按规定提取安全费用的扣1分,未规定使用安全费用的扣1分。  
2、煤矿矿长对本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煤矿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明确日常排查、定期排查和分级管理的任务、范围和责任。煤矿每月至少由总工程师组织采矿、通风、机电、地质、测量等专业技术人员和驻矿督查员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生产辅助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和班组长负责随时进行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落实项目、资金、措施、时间、人员、责任进行综合治理。4分,未按规定进行日常排查定期排的每次扣1分,每月未进行全面排查的每次扣1分,对查出的隐患未进行综合治理的每项扣2分。  
3、煤矿必须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治理报告制度。煤矿应当对《特别规定》第八条第二款所规定的十五种隐患和A、B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情况按照规定要求每月末第一周向区县煤炭管理部门写出书面报告,报告必须经煤矿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区县煤炭管理部门每季度末第一周向市煤炭局写出书面报告。3分,每项每月扣1分。  
四、教育培训10  
1、煤矿定期组织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到大、中专煤炭院校进行脱产培训,取得相关专业学历证书。煤矿管理和技术人员必须取得相关学历。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有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2分,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每发现1人不符合规定扣1分,扣完为止。  
2、落实全员安全培训。煤矿对新招入矿的井下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不少于72学时安全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并在有经验的职工带领下实习满4个月后方可独立上岗作业。井下作业人员每年接受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少于20学时。2分,达不到规定学时的每查出1人扣1分,扣完为止。  
3、煤矿新招用的井下从业人员(包括农民工)必须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对文化程度达不到要求的2008年底前全部进行更换。按规定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为职工办理录用、备案手续,并进行上岗前培训。2分,不具备初中文化程度,每查出1人扣1分,未办理备案手续每查出1人扣1分。  
4、依法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参加工伤、养老等保险,并为井下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严禁使用女职工、未成年工和因病不能从事井下工作的人员从事井下作业。3分,未签订劳动合同,每查出1人扣分,未为职工参加三险每查出1人扣1分  
5、煤矿要明确培训管理责任,制定教育培训计划,落实培训场地、经费、教材、教员及必要的实验仪器设备,确保按规定落实对职工的培训。自身不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煤矿,必须与具备资质的培训基地签订教育培训协议委托培训。 1分,无培训计划扣1分。  
五、地面建设15  
1、矿区储、装、运系统设置合理有序,无安全隐患。储煤场要安设洒水装置,定时洒水降尘,保持环境洁净。2分,每发现一处安全隐患扣1分,无洒水系统扣1分。  
2、矿容矿貌整洁,矿区道路硬化,路面平坦,路边空地种植草坪植树绿化,矿区三季有花四季有绿,实现园林化管理。4分,每查出1处未硬化、未绿化扣1分。  
3、煤矿办公面积按原煤生产在籍人员计0.9m2/人,班前任务交待室0.65m2/人,浴室及更衣室1.4m2/人,矿灯房0.3m2/人,食堂0.65m2/人,职工宿舍8.5 m2/人。安全文化场所不低于600m2,矿器材库不低于200 m2,建筑材料库不低于200 m2,消防材料库不低于24 m2。3分,每发现1处不符合规定扣1分。  
4、煤矿办公室、各职能科室、绞车房、风机房等工作场所清洁整齐、物放有序、标志鲜明。在岗职工着装统一。2分,1处不合格扣1分。  
5、澡堂、更衣室、洗衣房卫生清洁、空气清新,澡堂安设不少于10个淋浴喷头,保持24小时有热水。食堂卫生达标,饭菜丰富。职工宿舍实行公寓化、专业化管理。2分,1处不合格扣1分。  
6、煤矿必须制定矸石处理规划,对原在矿区堆积的矸石山制定清除计划,对新上井的矸石制定利用方案,力争用5年时间消灭煤矿矸石山。1分,未制定矸石处理规划、清除计划和利用方案扣1分。  
7、有效利用矿井水,排水量大的矿井要制定矿井水综合利用方案,对矿井水要先净化达标后排放利用。1分,未制定综合利用方案扣1分。  
六、安全文化15  
1、大力倡导和精心培育安全文化现念,教育员工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宗旨,充分认识安全是煤矿的第一政治,是各级领导的第一责任,是企业的第一效益,是职工的第一福利;没有安全就没有干部的政治生命,没有安全就没有职工的家庭幸福,没有安全就没有企业的经济效益,没有安全就没矿有井的持续发展。3分,制定安全文化培训计划,职工有较强的安全意识得3分。  
2、 矿区内必须设立安全文化园地、安全文化长廊、安全文化社区。广泛征集安全漫画、安全警句格言,将安全文化宣传到井下,宣传到迎头采面,营造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提高员工自主保安和相互保安意识,做到不伤害别人,不伤害自己,不被别人伤害。2分,有安全文化园地,长廓和社区,安全文化宣传气氛浓厚得2分。  
3、建立煤矿、区队、班组、个人四级安全理念体系,构建共同的安全价值观念。从“要我安全”升华到“我要安全”,立足于消灭“三违”,规范干部职工的安全行为,进一步强化生产现场人员的主观意识。2分,检查中发现有三违现象1次扣1分。  
4、倡导安全亲情理念,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氛围。悬挂全家福生活照,进行岗前宣誓,教育员工树立“人的生命不属于自己”的思想,保护好自己,就是保护好企业,做一个热爱生活、珍爱生命、对家人负责的人。2分,悬挂全家福照片,进行岗前宣誓得2分。  
5、以安全文化培育执行文化,倡导安全执行理念,以“视服从为美德”、“执行不找任何借口”、“纪律是敬业的基础”来强化纪律观念和自律意识,克服煤矿干部职工的懒散、松垮状态,培养主动快速的行为习惯。2分,未发现职工有不服从各级管理人员的正确安排得2分。  
6、煤矿企业通过安全文化建设,创造一个安全、舒适、高效、顺畅的生产条件和人文环境,总结已有的安全生产实践经验,激发员工的内在潜能,上下齐心协力,建立可靠的安全保障体系,实现长期安全生产目标。4分,年度未发生安全事故得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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