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卫生局关于印发《手足口病医疗救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长卫医发〔2008〕18号)
各县(市)、区卫生局,开发区社会事业管理局,有关医疗机构:
为加强我市手足口病的医疗救治工作,长春市卫生局制定《手足口病医疗救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结合实际制定相应医疗救治工作方案。
附件:手足口病医疗救治工作方案
二OO八年五月八日
附件:
手足口病医疗救治工作方案
手足口病起病急,早期表现主要为发热,部分伴有手、足、口腔部位疹、咳嗽、呕吐等。部分病例病情进展快,临床表现多样,在短期内出现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中枢神经系统异常、心力衰竭等多器官功能损伤,可在数小时内死亡。目前,我国部分地区出现手足口病疫情,为有效救治患者和控制疫情,市卫生局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通过全面落实综合性防治措施,加强医院管理,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参与医疗救治,使我市平稳渡过疫情高发期,最大限度地减少发病率、降低死亡率。
二、整体医疗救治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卫生局及医院领导要亲临现场指挥救治工作,认真安排好值班人员,落实责任,确保救治工作落到实处。认真做好已发病例的治疗和救治工作,力争不发生死亡病例,同时积极进行临床观察,及早查明病因,控制病情。承担门诊治疗任务的医疗机构,必须达到疾病防控部门规定的标准,否则不允许接诊手足口病病人。
三、成立医疗救治组织机构
(一)手足口病救治领导小组:
组 长:
马平 市卫生局副局长 电话:13324300006
副组长:
陈明贵 市卫生局医政处处长 电话:13324300015
孙艳静 市卫生局中医处副处长 电话:13324300067
负责领导、组织、协调、督导检查医疗救治工作,培训医务人员,及时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医疗救治进展等相关情况,确保各项救治措施的落实。
(二)医疗救治专家技术指导小组
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