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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管理业务指南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管理业务指南
证券账户挂失、解除挂失与挂失转户

  本业务指南适用于相关开户代理机构为证券账户卡遗失的投资者办理挂失与解除挂失业务。
  一、受理范围
  1.A股证券账户的挂失与解除挂失由账户指定交易所属的证券公司办理。B股账户的挂失与解除挂失则由指定结算会员受理。
  2.由证券公司受理的证券账户挂失和解除挂失,并不仅限自然人和一般机构法人的证券账户。指定交易在证券公司的各类账户(如证券公司自营账户、信托产品账户等)都可以由证券公司申报挂失和解除挂失。
  二、需审核的申请材料
  1.自然人申请证券账户卡挂失和解除挂失的,需审核以下材料:
  (1)《挂失补办证券账户卡申请表》;
  (2)投资者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或者本人户口本、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贴有本人照片并压盖公安机关印章的身份证遗失证明及复印件;
  (3)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须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代办书、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2.境内法人申请证券账户卡挂失和解除挂失的,需审核以下材料:
  (1)《挂失补办证券账户卡申请表》;
  (2)法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或加盖发证机关确认章的复印件;
  (3)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境外法人申请证券账户卡挂失和解除挂失的,需审核以下材料:
  (1)《挂失补办证券账户卡申请表》;
  (2)法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相应证明文件的复印件须经所在国公证机构予以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予以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
  (3)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4)董事会或董事、主要股东授权委托书,以及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或符合规定的其他相关授权书。
  4.境外开户代理机构可依据当地法律法规审核投资者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和复印件,无须公证机构证明及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若遇多重代理情况无法直接审核申请人相关文件时,可在声明保证相关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并承担相应责任的前提下,代为填写申请表。
  三、业务处理流程
  1.受理机构审核投资者提交申请材料,审核合格的,由经办人在《挂失补办证券账户卡申请表》上注明“已审核”字样并签名加盖开户业务专用章。
  2.办理证券账户挂失(解除挂失)的,受理机构审核通过后,按规定的数据格式和方式报送本公司。A股账户数据通过PROP系统报送;B股账户申请则通过传真方式报送。
  3.本公司根据受理机构的申报进行证券账户挂失(解除挂失)处理。A股账户处理结果T日日终数据反馈受理机构,B股账户处理结果在两个工作日之内反馈,境内会员通过业务回单箱方式反馈,境外会员通过传真方式反馈。
  4.证券账户被挂失后,受理机构(或其他开户代理机构)可以受理为投资者新开一个证券账户。
  5.新账户开立后,被挂失的账户则无法再解除挂失。已挂失账户内仍有证券余额的,A股账户可由其指定交易所属的证券公司通过PROP系统的挂失转户模块申报将证券余额转至新开的证券账户中。B股需由新开证券账户与被挂失账户的指定结算会员分别填写《B股非交易过户申请表》后连同《挂失补办证券账户卡申请表》加盖B股预留印鉴后以传真方式报送。具体要求如下:
  (1)新开证券账户与被挂失账户的名称、简称、证件编号必须完全相同;
  (2)A股新开证券账户与被挂失账户必须指定交易在同一交易单元;
  (3)A股新开证券账户与被挂失账户的回购登记状态必须一致。
  6.挂失转户处理成功后,已挂失账户作销户处理,其股份自动转至新开账户,如被合并账户对应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中持有开放式基金,需由开放式基金的代销机构向本公司总部基金托管部申请办理开放式基金份额转户手续。A股账户挂失转户T日申报,T+1日日终通过数据文件反馈处理结果。B股账户在三个工作日之内反馈处理结果,境内会员通过业务回单箱方式反馈,境外会员通过传真方式反馈。
  7.受理机构应按《账户注册资料保管方法》和《关于加强开户业务原始凭证保管工作的补充通知 》(中国结算沪业字〔2008〕257号 )的要求妥善保存账户挂失补办相关申请材料,以备查验。
  四、收费标准
  1. 挂失、解除挂失:不收费。
  2. 挂失转户:A 股为10 元/次(人民币),全部由开户代理机构留存;B
  股为30 元/股票(美元),全部由本公司收取。
  五、其它事项
  1.本公司业务咨询电话021-58409746、021-68870567,传真021-68870332,021-68870064。
  2、本业务指南相关业务表单的格式,可参见本公司网站公布的“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投资人登记部业务申请表格”。下载路径:www.chinaclear.cn→服务与支持→业务表格→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投资人登记部业务申请表格。
  3、本业务指南于2009 年1 月1 日修订,供办理相关业务时参考。最新业务指南及相应业务表单请参见本公司网站(www.chinaclear.cn)。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管理业务指南
证券账户卡补办

  本业务指南适用于相关开户代理机构为证券账户卡遗失或损坏的投资者办理证券账户卡的补办业务。
  一、受理范围
  1.开户代理机构可以办理以下各类证券账户的账户卡补办业务:
  (1)指定交易(或指定结算)在该开户代理机构的证券账户;
  (2)无指定交易(或指定结算)的证券账户。
  2.可补打账户卡的证券账户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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