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抓好春节期间建筑安全生产工作
从历年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来看,春节前后民工思归心切,工作中注意力下降,是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高发期,各地、各单位要按照《四川省建设系统重大节假日、重点时期安全生产工作制度》有关要求,召开专题安全会议,及早部署有关工作,加强监督检查。
一是继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工作,并结合冬季寒冷天气抓好施工、生活用电和用火安全等措施,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排查施工现场安全事故隐患。对查出的隐患,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限期整改到位。
二是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要合理安排工程进度计划,避免盲目赶进度、抢工期。在节日期间,确需继续施工的工程,必须制定节日期间专项施工方案,报当地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备案,并组织全面自检自查,确保质量安全的条件下,方可继续施工。节日期间施工过程中,各有关管理人员必须在岗。“春节”结束后,工程项目必须经当地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安全检查合格,进场作业人员接受不少于半天的安全教育,方可复工。
三是要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特别是“春节”期间的应急管理。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应急预案,加大应急和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指导帮助工人增强防范和自救能力,认真做好应急抢险的物资储备和人员保障等工作。
四是严格执行节假日值班制度,及时掌握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动态,对各种突发事件或重大异常情况要组织力量及时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2、抓好灾后重建安全生产工作
“5·12”汶川大地震给我省的基础设施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严重损失,目前大量灾后重建工程相继开工建设,灾后重建是当前我省建设系统工作的重中之重。
一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加强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动态监管,从源头上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对没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一律不得从事建筑施工活动,发现在建工程项目存在严重安全事故隐患的,或已取证的施工单位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要及时进行停工、停业整改,并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相应的处罚。
二是按照建设部《
关于加强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建质[2008]136号)要求,加强灾后重建项目专项安全措施的审查及施工现场安全监管,对灾后房屋工程质量安全进行严格把关,并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重建工作,针对农村工匠技术水平不高、业主质量安全意识淡薄等现象,组织工匠和业主进行房屋建设质量安全培训,定期到建房点进行检查和指导,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