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创新农业技术推广机制。根据新时期农业发展特点、农民需求变化、农业生产规律和农业产业发展的特点,积极推进农业技术推广方式创新,提高农业技术的到位率。要立足当地农业生产的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组装集成配套技术,搞好技术培训。推广形式要多样化,要大力实施农业科技入户、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包村联户制度,逐步形成农业技术推广人员抓科技示范户,以科技示范户带动普通农户的科技入户机制。
(九)积极培育多元化推广主体。按照构建多元化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总体目标,发展各类社会化农业技术服务组织,培育多元化农业技术推广主体,不断满足农民的需求。积极支持农业科研单位、教育机构、供销合作社、涉农企业、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中介组织等开展技术承包、技术转让、技术培训、技物结合、技术信息咨询等服务,在供给、生产环节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活动。同时,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强化农业技术服务机制,加强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的管理,规范各类经营性服务组织的行为。建立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的信用制度,完善信用自律机制。各类农业教育和科研机构要把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纳入自己的职责,推进科研与生产的结合;鼓励农业科研教学人员兼职从事技术推广工作,为普及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提供支持。各类经营性农业技术服务组织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加强行为自律,坚持依法经营、诚信服务、公平竞争。
(十)放活经营性服务。积极稳妥地将农资供应、动物疫病诊疗、农机具修理以及产后加工、营销等服务分离出来,实行市场化运作。凡技术不易流失、利润高、市场需求量大的技术产品,应主要由农业技术经营服务组织去推广普及。鼓励其他经济实体依法进入农业技术服务行业和领域,采取独资、合资、合作、项目融资等方式,参与基层经营性推广服务实体的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积极探索公益性农业技术服务的多种实现形式,鼓励各类经营性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实体参与公益性推广,对一些公益性服务项目可采取政府订购服务的方式交由农业经营性服务组织承担;放活经营性服务,搞好技物配套,加快农业技术成果的推广应用,为促进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民增收服务。
四、实施方案保障措施
(一)切实保证履行公益性职能所需资金。市、县(区)两级要采取有效措施,将改革后的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编制内人员工资和技能培训、动植物疫情监控及防治、农情统计、森林防火、汛情旱情监测等所需公务经费列入地方财政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