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及缴费须知:
1、 本表填写一式两份,社保经办机构和参保人各一份。打“﹡”项目为必填项。
2、 申请参保人应携带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等要求资料,免缴人员还须携带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审核确认的孤寡老人证明、《广州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广州市低收入困难家庭证》原件及复印件。填写完整的《申报表》等相关材料,到相应的参保登记地点办理登记手续。
3、 每月最后2个工作日各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暂停办理参保登记业务。
4、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委托指定银行次月代为征收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如选择委托银行划帐方式缴纳,需提供指定银行存折或借记卡与复印件,按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委托银行自动转账付款缴纳社会保险费授权书》。对于未办理委托银行自动转账付款手续的参保登记人员,视同选择其他方式于次月缴费。
5、 按年度缴费的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费于办理参保的次月征收,在新年度不需重新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其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自动延续,并需要在每年6月3-23日按原办法缴交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
6、 需要停止参加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应在每年5月底前申报办理停保手续,否则其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关系将在新年度自动延续。
7、 免缴人员的城镇老年居民养老关系将在持证截止时间次月自动暂停,并停止发放养老待遇,如需继续参保请于每年5月申请办理。
8、 如需查询缴费情况,可登录社会保险网站(http://www.gzlss.gov.cn)或拨打热线电话12333。
附件2:广州市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停保登记表
街道(镇)社保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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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街道(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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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电脑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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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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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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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保原因(单选,请打√): □ 户籍迁出(注销);□出国定居;□死亡;□失踪;□已享受定期待遇;□其他原因停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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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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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签名: 申请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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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以上内容由申请人填写,以下内容由社保经办机构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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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机构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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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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